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审计公开>审计工作报告
  • 索引号:113710020043609008/2022-37268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审计局
  • 内容分类:审计工作报告
  • 成文日期:2022-10-2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22/11/03 18:05:58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

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李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审计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市审计局部署,区审计局对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加大审计力度和深度,积极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一、区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重点,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民生保障力度,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2021年区级预算执行结果表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23020万元、总支出69190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1119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41827万元、总支出394803万元、年终结转470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45万元、总支出4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069万元、支出23858万元、滚存结余1602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资金分配及执行方面

1.部分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2021年红色物业奖补、美丽乡村建设等30笔转移支付资金598.64万元未在30日内分解下达。

2.部分项目预算刚性约束不足。对2021年区人大批准的6个部门单位预算变动率超过30%的23个项目进行审计,18个项目因预算测算不准确、项目进展缓慢或未开展等调减预算金额1681.48万元。

3.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对9个部门单位2021年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23个项目3558.07万元进行审计,14个项目因分配方案滞后、项目进展缓慢、资金下达较晚等原因形成结转,其中9个项目当年未发生支出,5个项目当年仅支出124.85万元,尚有2000.05万元未执行。

(二)压减一般性支出方面

部分单位五项经费压减不到位。未按要求对5个部门单位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五项经费年初预算压减30%,应压减未压减80.30万元。

(三)存量资金及非税收入管理方面

1.存量资金及利息收入滞留实有资金账户。对26个部门单位的实有资金账户进行审计,截至年末,财政部门未及时收回7个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38.02万元;11个单位取得的利息收入尚有16.42万元滞留在实有资金账户,未及时上缴入库。

2.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截至年末,部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后,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6840.74万元,审计期间已全部入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相关制度规定。2021年,63个部门单位当年预算批复指标共计370271.62万元,实际支出360296.27万元,预算支出执行率97.31%。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方面

1.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6个部门单位未将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编入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636.39万元。

2.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对24个部门单位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其中2个单位少编收入22万元,4个单位少编或多编支出80.88万元。

(二)经费管理方面

1.无预算超预算支出。6个单位无预算列支培训费、会议费117.30万元,3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等1.38万元。

2.经费管理不严格。对3个部门单位审计发现,存在未履行差旅费审批规定委托旅行社以服务费名义支付差旅费、超范围租车、公务接待未按规定一次一结、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等问题,涉及金额7.23万元。

(三)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1.个别单位年末突击花钱。对20个单位部分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发现4个部门单位年末在业务尚未发生或未按合同约定情况下提前支付应在下年度列支款项42.25万元。

2.未经审批调剂使用预算资金。5个部门单位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自行对五项经费“款”级科目、不同“类”级科目进行调剂使用,涉及金额39.59万元。

3.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个单位未及时足额收取2个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涉及金额100万元。

此外,还存在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界限不清晰导致预决算编报口径不一致、个别车辆补贴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的问题。

(四)重点项目资金及绩效管理方面

1.项目资金及绩效管理不规范。一是深源海养殖设施建设项目由于项目前期统筹不到位,92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尚未使用,且未进行绩效管理。二是产业帮扶项目未按方案要求及时办理资产移交确权登记,涉及金额380万元,且项目绩效监控流于形式。

2.个别扶持资金设立程序不合规、政策不完善。一是现代农业发展扶持资金的设立未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二是政策内容不够细化、量化,未明确设定每个区间的评价标准;政策内容界定不清晰,未设置限制性条件,存在风险漏洞;部分项目规模较小,政策带动作用不强。

3.部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质量不高。抽查2020年8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7个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年初申报绩效目标不一致,4个项目评分规则不明确,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依据不够充分,个别指标缺乏材料支撑。

三、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为推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年度内对环翠区社区食堂建设运营、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个重点民生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社区食堂建设运营审计情况

2019年至2021年,环翠区共开办社区食堂31家,目前在营30家,为辖区居民提供了较为优质、价廉、卫生、便利的餐饮服务。截至2021年末,全区31个社区食堂累计办理优惠卡8346张,服务415913人次,较好地解决了辖区内老年人用餐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社区食堂经营主体引入不规范。5家社区食堂经营主体注册资本不足100万元或无经营快餐、食堂经验,不符合准入条件;2家社区食堂未与镇街签订运营协议。

2.智慧监管平台作用发挥亟待加强。一是功能设置不完善,监管不到位。平台未设置日刷卡次数上限、身份校验等功能,未关联死亡人员数据,人脸信息采集功能未全面启用,截至2022年2月,31个社区食堂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优惠卡402张。二是采购程序不合规,合同管理不规范。主管部门先购买平台后补办手续,监管平台购买服务合同缺乏违约责任,合同履约管理缺失。

3.政策制定不细化、落实不到位。残疾人受惠群体区域条件不明确导致实际执行过程中标准不清;运营补助计算公式设计不合理导致日均服务人次虚增;未建立退出机制,缺乏对预付卡退款流程及经营主体变更程序等的详细规定;13家社区食堂水、电、暖、燃气未全面执行居民优惠价格。

4.补贴资金拨付不及时,对资金申请审核把关不严格。主管部门未及时兑现社区食堂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等资金140.40万元;4个镇街未及时拨付9个社区食堂用房补贴119.41万元;1个镇街违规拨付用房补贴15万元;2个镇街未对运营补助申请严格把关导致3个食堂多申请运营补贴2万元。

(二)生活垃圾分类审计情况

环翠区自2016年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11月出台《环翠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截至2021年底,市区两级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076.3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环翠区垃圾分类制度逐步完善,部分重点领域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形成了“双四分+智能回收”分类体系,建立了“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营”相结合的环翠模式。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工作机制不健全,垃圾减量化水平不高。各行业生活垃圾源头管控策略不够,没有出台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等方面的管理办法;2018年至2021年环翠区每万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分别为4438.66吨、4438.15吨、4200.95吨、4450.65吨,未呈现明显减量态势。

2.分类投放及转运未有效实行。生活垃圾混投现象普遍存在,未达到分类效果,部分办公区域垃圾分类覆盖不彻底,垃圾分类设施不符合要求,前端混投导致未能落实分类运输要求;由于收运处理环节不畅通,收集的有害垃圾尚未进行无害化处理。

3.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不完善。大部分回收机构规模小、状态散乱,回收渠道偏向小型化、分散化,无法实现垃圾分类大数据对接及互联共享,再生资源流通市场、处理企业及垃圾回收未有效融合。

4.市场化运营项目用户参与度及设施使用率仍需提升。智能资源回收箱的垃圾投放率及部分垃圾箱使用率不高,居民投放活跃程度比较低;个别智能垃圾分类房闲置。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审计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算资金2782.64万元,服务人口39.75万人,人均补助标准70元。审计结果表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疾病预防、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公共卫生人员配备不达标、结构不合理。4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兼)职精神科医师未达到2人配备标准;9个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配备不达标,未满足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乡村医生的条件;乡村医生老龄化问题突出,学历结构不合理;2名从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人员不符合资质要求。

2.基本公共卫生部分指标不达标、服务开展不规范。对23项指标重点审计,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家庭医生签约率等14项指标未达标;个别卫生机构存在电子健康档案记录不完整、老年人健康检查分析报告数据不准确、未严格履行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未按照月龄提供相应服务、预防接种疫苗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3.资金及信息系统管理不到位。信息系统功能不完善,未实现信息系统间有效互联互通;2个卫生机构资金分配未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涉及金额341.59万元。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为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对里口山医院、齐鲁大道与成大路连接线2个工程进行了审计,涉及投资约54090.21万元,建设单位提报工程结算6707.84万元,审减1061.4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基本履行了建设单位职责,政府投资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一)里口山医院项目。该医院为一类高层医疗建筑,对其截至2022年4月末的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土石方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且合同未约定清单外结算计价依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即开工建设;先施工、监理后招标;监理单位现场人员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等。

(二)齐鲁大道与成大路连接线工程。该道路全长2555米,双向4车道,对其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手续不完善等。二是工程招投标及结算不严格。建设单位在招投标中应回避未回避;拆分标段规避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等。三是项目管理不规范。未按图纸施工;绿化工程设计合同价款不合理,费用记取偏高;拖延工期造成损失浪费约526万元;对周围交通流量缓解有限等。四是项目维护不到位。未形成道路养护档案;绿化带养护不到位,存在防火安全隐患;两处井口未做安全防护等。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重点对12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3个部门及2个镇街信息系统、污水处理站、房产等资产闲置或利用不充分,涉及金额1165.25万元;1个部门及1个镇街资产采购、房屋招租程序不规范;4个部门及1个镇街资产入库、领用等手续不健全,涉及金额330.30万元;1个部门对下属单位及移交镇街资产后续监管不严,1个镇街对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不到位,涉及金额598.95万元及办公用房23.64平方米。

(二)部分资产未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6个部门及4个镇街信息系统等资产,公厕、污水处理房等公共基础设施未及时纳入资产管理,涉及金额12028.28万元;1个镇街车辆报废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涉及金额8.74万元;1个部门下属单位存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86.95万元;1个部门未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单项核算,涉及金额131.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出租处置不规范。3个部门未及时办理资产报废、调拨手续,涉及金额127.93万元;1个镇街因项目停止运营造成租金损失、应收未收租金,处置房产后收入未及时上缴,涉及金额208.33万元;1个部门处置国有资产未经集体决策,涉及金额1.80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执行,规范预算管理行为。加强编制源头控制,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督促各单位细化部门预算编制,统筹各类资金,全面、准确地编制预算,严控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行为;加强决算草案编报,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做好预算批复和分解下达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提高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统筹盘活存量资金。

(三)推进政策落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完善农业产业政策,明确资金和项目的监管主体责任,细化和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产业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制定规范合理可行的绩效评价办法,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动向、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使有限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民生资金监管。综合研究分析惠民政策可持续性、合理性,细化受惠群体范围,明确退出机制,形成政策法规健全、部门协同配合、相关行业扶持、配套建设完善的局面;统筹安排使用民生资金,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资金使用、监管漏洞,促进资金高效利用。

(五)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做好前期研判,对项目立项可行性、绩效等进行全面分析,得出合理性评价;完善建设管理制度,各岗位人员履职尽责,严把工程前期建设程序、合同审核、资金拨付等各流程操作;强化建设项目后期养护工作,制定养护管理档案,构建规范的养护模式。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区审计局将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区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也欢迎您将此文分享

如果您想让更多人的读到此文,也可以点击上方的分享。如果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