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2022年8月30日,环翠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提出了审议意见。区审计局认真履行督促检查职责,切实将整改监督转化为治理效能;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要求,逐项分解制定整改措施,注重标本兼治,完善规章制度,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2年10月上旬,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23类94项问题已完成整改84项,未整改到位10项。
二、区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资金分配及执行方面
1.关于部分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的问题。区财政局在认真分析总结部分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进度缓慢原因的基础上,将严格按规定及时分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2.关于部分项目预算刚性约束不足的问题。区财政局将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方法,编实、编细、编准支出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有效化、规范化水平。
3.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区财政局将督促各部门单位科学统筹规划项目资金预算,进一步加强部门项目资金分配与拨付管理,做好项目实施管理,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有效提高项目预算支出率。
(二)压减一般性支出方面
关于部分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压减不到位的问题。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除区委区政府新交办任务外,各部门总额原则上继续维持“零增长”。
(三)存量资金及非税收入管理方面
1.关于存量资金及利息收入滞留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38.02万元全部收回统筹使用;利息收入16.42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
2.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的问题。审计期间已全部入库。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方面
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的问题。区财政局将加强业务指导,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提升整体预算编报质量;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编制,确保预决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
(二)经费管理方面
1.关于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9个单位将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杜绝超预算使用资金情况,做到无预算不支出。
2.关于经费管理不严格的问题。3个单位将严格执行差旅费审批及报销管理、公车审批、公务接待等制度,按照批准的项目和资金用途安排资金,杜绝相互挤占。
(三)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1.关于个别单位年末突击花钱的问题。4个单位将从合同签订、支出管理等方面入手,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和工作开展情况,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支出进度。
2.关于未经审批调剂使用预算资金的问题。5个单位将严格按照指标科目使用资金,需要调剂的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3.关于应收未收非税收入的问题。已收回50万元,剩余50万元将于2022年11月15日前收缴。
4.关于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界限不清晰,预决算编报口径不一致的问题。1个单位将进一步厘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限,准确划分,提高预决算编报一致性。
5.关于个别车辆补贴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的问题。1个单位将加强协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履职尽责。
(四)重点项目资金及绩效管理方面
1.关于项目资金及绩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1个单位已将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提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待方案批复下发后,将积极督促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二是1个单位已按上级要求对产业帮扶项目相关资产进行移交,并录入三资监管平台,同时督促相关村进行账务处理。
2.关于个别扶持资金设立程序不合规、政策不完善的问题。1个单位将严格按程序设立资金文件,政策制定过程中进一步细化、量化相关标准,避免出现风险漏洞。
3.关于部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质量不高的问题。2个单位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科学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严格评价流程管理。
四、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社区食堂建设运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社区食堂经营主体引入不规范方面。关于社区食堂经营主体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问题,相关镇街将加大对经营主体审核力度,引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关于2家社区食堂未与镇街签订运营协议的问题,1个镇街已与经营方签订运营协议,1个镇街因部分条款与运营方未能达成一致,正在修改完善协议。
2.智慧监管平台作用发挥亟待加强方面。关于功能设置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主管部门已委托监管方开发身份证校验、残疾人证件上传功能,设置日刷卡次数上限,定期比对办卡人员、死亡火化人员名单,及时清理死亡人员优惠卡。截至目前有271张优惠卡符合条件,其余131张不符合条件优惠卡已注销完毕,各社区食堂将完善人脸信息采集,充分发挥人脸识别系统作用;关于采购程序不合规,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单位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3.政策制定不细化、落实不到位方面。关于残疾人受惠群体区域条件不明确的问题,主管部门已对残疾人受惠范围予以明确;关于运营补助计算公式设计不合理的问题,自2022年起统一运营补贴计算口径,确保运营补助准确核算;关于未建立退出机制的问题,8个镇街已建立社区食堂退出机制;关于13家社区食堂水、电、暖、燃气未全面执行居民优惠价格的问题,符合条件的社区食堂已经享受水电暖燃气优惠政策。
4.补贴资金拨付不及时,对资金申请审核把关不严格方面。关于主管部门未及时兑现社区食堂建设补助、运营补助资金的问题,由于经费紧张,目前尚未拨付补贴资金140.40万元;关于镇街未及时拨付社区食堂用房补贴的问题,2个镇街已拨付用房补贴共93.81万元,2个镇街尚未拨付用房补贴共25.60万元;关于违规拨付用房补贴的问题,1个镇街已收回用房补贴15万元;关于未对运营补助申请严格把关的问题,主管部门已核减3个社区食堂运营补贴2万元。
(二)生活垃圾分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作机制不健全,垃圾减量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主管部门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各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机制,落实垃圾减量工作措施。
2.关于分类投放及转运未有效实行的问题。深化垃圾分类宣教工作,开展“七进”定向宣传活动;加强监管力度,各镇街成立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强化执法监督,每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类垃圾专车专运,实行四色分类运输;建立有害垃圾收运、管理台账,将尚未处理的有害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3.关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不完善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回收经营秩序和场所;目前已实现数据共享,大数据网络共联正在建设中;将有害垃圾、社会资源化企业回收物等数据录入区垃圾分类大数据库,与粤能公司智能回收数据整合为环翠区垃圾分类大数据库。
4.关于市场化运营项目用户参与度及设施使用率仍需提升的问题。通过社区宣传阵地建设、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未安装的智能回收房,已经安装落地;闲置的智能回收房现已正常投入使用,并入选2022年省住建厅垃圾分类观摩项目。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公共卫生人员配备不达标、结构不合理方面。关于4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兼)职精神科医师未达到2人配备标准的问题,主管部门拟于今年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其中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达标,另3家后期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将补充到位;关于9个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配备不达标、乡村医生老龄化突出的问题,通过招聘临床专业技术人才、接收第一批山东医高专订单定向培养临床专业医学生等途径,招引人才均已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关于2名从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人员不符合资质要求的问题,相关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已开展人员培训,并由取得相关资质人员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2.基本公共卫生部分指标不达标、服务开展不规范方面。主管部门根据年初制定的《关于在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完善《环翠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办法》,对各项指标的达标率、工作规范标准等做了详细规定。
3.资金及信息系统管理不到位方面。关于信息系统功能不完善的问题,主管部门与上级业务部门及软件开发公司沟通对接,并学习借鉴其他区县信息系统建设经验,力争建立区级信息系统,完成对信息系统的优化提升;关于2个卫生机构资金分配未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定绩效评价办法,明确规定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
五、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里口山医院项目。关于土石方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且合同未约定清单外结算计价依据的问题,建设单位将依据相关资料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率,完善合同条款,规避超投资风险;关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即开工建设的问题,将按照规定进行手续办理;关于先施工、监理后招标的问题,将加强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关于监理单位现场人员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的问题,已制订《监理单位管理考核办法》,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监理人员在岗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二)齐鲁大道与成大路连接线工程项目
1.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方面。关于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手续不完善的问题,建设单位将认真履行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并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未履行土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305.54亩的问题,目前该土地产权仍为岳家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无法办理土地手续,待威海市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完毕后将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2.工程招投标及结算不严格方面。关于建设单位在招投标中应回避未回避的问题,严格按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从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关于拆分标段规避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的问题,对整体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相应要求的通过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公开招投标。
3.项目管理不规范方面。关于未按图纸施工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纸进行工程建设,确需变更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进行查看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出具变更图纸,同时对变更后的造价进行把关;关于绿化工程设计合同价款不合理,费用记取偏高的问题,加强项目合同审核管理,对合同内容及合同价款进行审核并严格把关,审核合格后上传区司法局进行备案;关于拖延工期造成损失浪费约526万元、对周围交通流量缓解有限的问题,在项目建设前做好地质勘查工作,全面评估项目风险,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同时加快道路周边可利用地块的出让速度,尽早完成阅山路北延工程及规划齐鲁大道西延工程,通过增加路网覆盖缓解周边道路交通压力。
4.项目维护不到位方面。关于未形成道路养护档案的问题,已按照区级养护管理规定,制定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建立了养护道路基础台账并做好道路养护巡查记录;关于绿化带养护不到位,存在防火安全隐患的问题,已对死亡的栾树进行清理;关于两处井口未做安全防护的问题,已组织施工单位到现场进行查看,并在裸露的井口周边安设了警示标志。
六、国有资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信息系统、污水处理站、房产等资产闲置或利用不充分的问题。4个单位已采取措施盘活利用资产;1个单位房产仍闲置,计划用于打造服务群众综合活动中心,待前期论证完成后将根据资金情况启动项目。
2.关于资产采购、房屋招租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个单位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履行出租审批手续。
3.关于资产入库、领用等手续不健全的问题。5个单位已健全资产入库、领用制度,建立资产管理台账。
4.关于对下属单位及移交镇街资产后续监管不严,对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不到位的问题。1个单位将加强对下属单位及移交镇街资产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1个单位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及督导,现有关设施已正常运行。
(二)部分资产未按要求进行会计核算方面
1.关于信息系统等资产,公厕、污水处理房等公共基础设施未及时纳入资产管理的问题。10个单位已将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登记入账,纳入资产管理。
2.关于车辆报废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1个单位已对报废的车辆进行账务处理。
3.关于下属单位存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单位下属单位已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订,加强对资产的核算和管理。
4.关于未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单项核算的问题。1个单位加强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单项确认登记。
(三)国有资产出租处置不规范方面
1.关于未及时办理资产报废、调拨手续的问题。3个单位已及时报废资产,加强资产调拨的管理。
2.关于因项目停止运营造成租金损失、应收未收租金,处置房产后收入未及时上缴的问题。1个单位将对招商引资对象认真考察和评估风险,避免国有资产出租收益流失,处置房产收入已上缴国库;8月份已向欠租单位发送催款通知,目前双方正在协商相关问题,已达成基本共识,预计欠付的租金近期将予以缴纳。
3.关于处置国有资产未经集体决策的问题。1个单位将加强资产管理办法学习,落实好资产处置程序。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持续加强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一是针对未整改到位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发函督促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合规到位;二是坚持整改分类施策,对审计查出问题按整改要求分为需立行立改、需分阶段整改、需持续整改三类进行整改认定,提高整改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健全整改联动机制,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察监督、党政督查相结合,形成整改合力。我们将认真贯彻有关审计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地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