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环翠区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环卫〔2022〕6号
各卫生院,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优质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切实加强行业信用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诚信行为,夯实行业信用基础,以优质、高效、安全、诚信的医疗服务取信于民,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2022年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环翠区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威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威信用办〔2021〕5号),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执业单位、从业人员为重点,以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为手段,加快行业信用建设和规范发展,推动行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显著提高,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行业氛围,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立足行业实际,着眼长远发展,科学规划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目标,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建设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有计划、有步骤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本行业存在的信用薄弱环节,以构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信用体系为抓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三、工作目标
强化科学、规范管理,加强质量、技术内涵建设,建立、完善卫生健康行业诚信监管、评价、发布和奖惩等长效管理制度体系,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卫生健康系统全面发挥作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打造质量一流、信誉一流、环境一流、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良好医疗市场环境,为患者提供卫生、安全的医疗服务。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用建设。
1.加强执业准入信用管理。优化市场准入,与区行政审批局形成信息互通联动机制,在医疗卫生机构行政许可服务过程中,查询应用申请人的信用信息,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和享受优惠政策等支持激励措施;对许可申请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纳入失信记录,严格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
2.加强执业行为信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环翠区民营医疗机构信用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信用评价指标标准,将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情况与审批校验、综合监督、医院评审和年终考核挂钩。开展信用等级评估,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情况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方位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
3.加强执业行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将医疗卫生机构信用状况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综合评价工作体系,对守信者给予减少监督检査频次、优先评优评先和重点扶持等激励政策;对失信者实行从严审查审批、加大监督执法频次、法人代表约谈、通报其他相关部门等惩戒措施。
(二)推进医务人员信用建设。
1.注重医德医风培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倡导大医精诚的价值理念,坚持仁心仁术的职业操守,不断完善医德考评制度,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考评标准,及时、准确、客观记录医务人员医德表现,将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晋升晋级、岗位聘用、医德考核、医师定期考核、评先评优和绩效分配等真正挂钩。加强医务人员普法教育,加大《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学习宣传,将贯彻执行《九项准则》情况列入评审评价,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严肃行业纪律,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自觉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加大对失信医务人员的惩戒力度。
2.强化执业行为规范。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廉洁诚信服务,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及技术操作规程,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杜绝非法行医、过度医疗现象,杜绝夸大病情、诱导医疗欺诈骗保等医疗欺诈行为。
3.完善个人信用档案。建立完善医务人员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加强信用信息的运用,倡导医院干部职工端正医疗思想和医疗作风,积极创建诚信科室、诚信医护人员,提升社会责任感,立足岗位规范执业。
(三)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层目录》《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关于在全市开展“海贝分”个人信用积分的试行意见》《山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健全“信用+综合监管”机制,完善卫生健康行业信用自律建设,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月底前,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卫生院、局直各单位于2月28前将活动实施方案报局政法监督科。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配合监管民营医疗机构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3月-11月,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卫生健康局将对各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通过明查暗访听汇报、查阅记录、访谈等形式,强力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三)总结评估。12月,认真总结活动经验,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培树诚信机构,曝光失信机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卫生健康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督导和调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协调机制,确保我区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各类诚信主题宣传活动,依托各类宣传阵地和载体,设立单位诚信宣传专栏,制作宣传手册、公益广告、动画短片等诚信宣传材料,利用广播报纸、门户网站、电子屏幕、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多种形式进行展示和宣传。推行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公开承诺,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树立诚信先进典型,营造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曝光鞭挞失信行为,形成强大社会震慑效应。
(三)加强督导检查。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査和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及时研究予以解决。建立完善工作激励与问责机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失信现象多发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环翠区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附件
环翠区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夏伟清 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姜书光 党组副书记、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吕锦峰 党组副书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
杨翠红 副局长、党组成员
岳善峰 副局长、党组成员
王金娣 党组成员
成 员:于生风 政工科科长
丛 辉 办公室主任、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任
周 辉 基层卫生与老龄健康科科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于 晖 财务审计科科长
韩 芳 政法监督科负责人
李 波 医政医管科负责人
姜亚梅 中医科负责人
陈华楠 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人
黄 琳 妇幼健康科负责人
李艳琴 爱国卫生科科长
周永文 安全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法监督科,韩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