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环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
2、《关于做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工作的通知》(威政办发〔2021〕1号)。
四、申请主体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2014年6月17日后在我市行政审批部门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户籍就业转失业人员、大学生。
六、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此项材料只需其中一种即可:
a.《失业证》或社保卡(2018年9月后失业)原件及复印件;
b.《大学毕业证书》(留学回归学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证明;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反正面);
4.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索引,本人页);
5. 营业执照公章及空白收据;
6. 二代社保卡复印件(已开通银行功能),无社保卡可用工商银行卡代替。
七、办事流程
1.申请人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审批
经环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在环翠区政府网对拟发放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资格有异议,可向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对弄虚作假、冒领、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资金,5年内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并纳入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十、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不含资金拨付环节)。
十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5860155
监督电话:0631-5869097
十二、办理地点
环翠区世昌大道3-3号海裕城E座二楼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9窗口
十三、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一、事项名称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环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19〕47号)。
四、申请主体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法人
五、受理条件
2014年6月17日以后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限制)。
六、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补贴申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A4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法人身份证
3. 企业法人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账(单)(环翠区开户无需提供,其余区需自行打印)
4. 最近三个季度企业财务报表季报(企业负债表及利润表数据须与税务系统一致)
5. 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6. 最近三个月工资发放表
七、办事流程
1.申请人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拨付资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审批
经环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在环翠区政府网对拟发放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资格有异议,可向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对弄虚作假、冒领、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缴全部补贴资金,5年内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并纳入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十、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不含资金拨付环节)。
十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631-5860155
监督电话:0631-5869097
十二、办理地点
环翠区世昌大道3-3号海裕城E座二楼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9窗口
十三、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