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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004311754Y/2021-04456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内容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2021-09-0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关于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83号委员提案《关于完善灵活就业群体社会保障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9/07 15:56:01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周志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灵活就业群体社会保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对您的提案十分重视,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心。灵活就业群体目前可以参加养老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按现行法律法规,灵活就业人员单独缴纳工伤保险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没有缴费主体。《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缺少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

二是待遇保障无法如实兑现。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用人单位,其部分待遇保障责任无法履行。

三是灵活就业人员,属于无固定工作的人员,如何认定工伤给职能行政部门带来很大难度。

截至目前,灵活就业群体单独缴纳工伤保险目前没有相关政策和制度规定支持,且新的参保人群纳入社会保险体系,需要进行细致地调研和国家层面进行制度设计,因此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会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反馈,促进社会保险体系不断完善。

联 系 人:徐涛  联系电话:15763110977




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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