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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1-09-29
  • 公开发布日期:2021-09-29
  • 发文字号:威环政办字〔2021〕19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

威环政办字〔2021〕1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环翠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环翠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


为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山东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鲁政办字〔2020〕170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威政办字〔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以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为目标,按照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理顺体制、明确职责、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和管理机制,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方式,构建政府、企业(商业)、社会、使用单位相衔接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有保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规划目标

以补短板强弱项为导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整合优化职能为支撑,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以区应急物资储备为支撑,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辅助、社会化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格局,重点加强生活保障类、医疗卫生类、抢险救援类等应急物资储备,全区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到2030年底,建成分级分类储备、规模适度、品种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现应急物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基本满足应对处置一般突发事件的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应急物资统筹协调管理体制。

1.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保障体制。完善全区上下贯通、部门联动的应急物资统筹协调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应急物资管理职能,建立应急物资监督评估和动态监测制度,探索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效能评估制度。各镇街结合本区域实际,分别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2.明晰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具体分工情况如下:生活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单位负责;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应急管理、水利、市政园林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森林火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应急管理、林业发展、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负责;地震灾害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能源主管部门等分工负责;矿山事故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应急管理等部门、单位负责;消防救援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单位负责;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生态环境等部门、单位负责;生物灾害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农业农村、林业发展等部门、单位负责;海洋灾害(事故)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海洋发展等部门负责;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市政园林服务中心、交通事务发展中心等部门、单位负责或协调有关部门、单位予以保障;电力事故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发展改革、威海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建筑安全事故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负责;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网信部门、区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负责;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承担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任务,并建立本部门、单位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二)合理布局应急物资仓储设施。

区、镇街应综合考虑本区域灾害特点、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交通运输实际等因素,科学评估,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应急物资仓储设施建设。

1.综合物资仓库。建设集防震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应急物资储备为一体的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仓储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各镇街可参考温泉镇,建设集防震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应急物资储备为一体的微型应急物资储备库,仓储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2.医疗卫生物资仓库。依托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形成“区级总储、镇街分储”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3.专业性物资仓库。森林灭火应急物资:区级储备能够满足不低于150人专业队员需要的防灭火装备,仓储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镇街储备能够满足不低于50人专业队员需要的防灭火装备,仓储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依托危化品、矿山企业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储备相关事故抢险救援、个人防护等应急物资和装备。水旱灾害、消防火灾、食品药品安全、生物病虫害、海洋灾害、海难事件、核与辐射、交通枢纽瘫痪、大规模停电、城市高层建筑倒塌、网络瘫痪、大规模群体性聚集等应急物资,由各职能部门、单位根据需求利用原有仓储设施或租赁等方式储备。

(三)优化应急物资储备结构。

1.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统筹设计。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增减变化,结合历年突发事件发生频次及影响范围、群众生活习惯、民族习俗、灾害特点等,兼顾跨区域、跨部门增援需要,分别确定应急物资储备重点。

2.精准配置应急物资储备资源。分级分类评估应急物资需求,健全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标准和品种目录,科学确定政府实物储备、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和社会化储备的比例及数量(见专栏1)。整合同一品种、同类物资等储存过于分散和功能相近相通的储备,尽量避免重复储备,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水平。

备注:(人•天)是指每人每天所需物资的数量。

(四)加强应急物资采购储备。

1.拓展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加快构建以政府实物储备为基础、企业(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辅助、社会化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格局。强化应急物资储备政企合作,各级政府应充分了解本区域应急物资生产、销售、物流等企业情况,结合应急物资实际需求,对本区域企业能生产、商家能实时供应的物资以及易耗、保质期短等不适宜实物储备的物资,采取签订协议储备合同、协议供货合同、委托代储等多种方式,储存于社会企业,平时企业正常流转,急时保障应急需要。对本区域企业不能生产、商家不能实时供应的物资,要科学合理确定储备数量,采取实物储备。同时,积极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家庭储备必要应急物资。

2.规范应急物资采购行为。按需制定应急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完善集体决策机制,规范采购流程。充分发挥电子化采购平台优势和作用,依托全省统一、联通全国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平台,提高采购效率。加强应急物资采购环节的审计监察,确保采购的应急物资价格合理、质量优良。

3.加强生活保障类物资储备。发挥政府实物储备的民生保障主导作用,逐年加大储备规模,重点储备2大类4中类10小类生活保障应急物资(见专栏2),区级实物储备能够保障0.5-0.7万紧急集中转移安置人口的物资,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对于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快速供应且难以长期储存的物资,应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激励支持作用,推动企业(商业)储备。企业(商业)储备能够保障0.5万紧急集中转移安置人口的物资,产能储备能够保障0.7万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的物资,主要储备矿泉水、肉食品、食糖、药品以及少量的成品粮、食用油等生存或生活必需品。有关职能部门应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作为承储企业,每年初组织对企业(商业)和产能储备合同进行修订完善。

        4.加强医疗卫生类物资储备。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医用物资消耗上限,按照不少于1个月的用量,重点储备人员安全防护、紧急医疗救护等应急物资(见专栏3)。区级政府实物储备能够保障1500-3000人1个月的卫生防疫类和7-10天的医疗救治类应急物资。商业储备能够保障2000人1个月卫生防疫类和4000人7-10天医疗救治类应急物资。产能储备能够保障2000人1个月卫生防疫类和4000人7-10天医疗救治类应急物资。

建立以区级政府实物储备为主,以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为辅,以医疗卫生机构实物储备为补充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质保障机制。储备卫生防疫、院前急救、药品疫苗等应急物资。依托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规划建设卫生应急物资仓储设施。

        5.加强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抢险救援类物资以政府实物储备和专业队伍能力储备为主要储备方式。企业(商业)储备重点面向具有使用率不高、市场供应充足、不具备政府储存条件等特点的抢险救援物资。产能储备重点面向具有急需程度低、生产周期短、能迅速投产或转产,需求量大且易损易耗或保质期短等特点的抢险救援物资。

防汛抗旱类。依托全区小型水库现有应急物资储备设施,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类物资,包括观察测量、现场照明、水下营救、防洪排涝、水(海)上救捞、应急动力等11小类,水下勘察机器人、管涌探测仪、抢险照明车、打桩机、沙袋装袋机、冲锋舟、可移动发电机组等50种应急物资。

森林火灾类。依托区级森林消防队伍和综合物资储备库,加强森林灭火物资储备。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类物资,包括火灾处置、消防防护、野外生存、无线通讯、专用车辆5小类,便携式移动水泵、串联水泵、自生氧气面罩、单兵作战防护装备、便携式照明灯组、山地水带铺设车等27种应急物资。

危化品、矿山事故类。依托危化品、矿山事故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结合本地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储备各类抢险救援、个人防护等物资。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现场管理与保障2大类,包括堵漏作业装备与材料、环境监测、污染物收集、岩土工程施工、救生器材、破拆起重等10小类应急物资。

地震及综合消防救援类。依托区级综合消防救援等专业队伍储备,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现场管理与保障、生命救援与生活救助3大类,包括地震监测、消防防护、生命搜索、破拆起重、岩土工程施工等12小类,雷达探测、船艇、水陆两用破拆工具组等37种应急物资。

其他类。其他抢险救援物资储备由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根据保障任务和实际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储备。

6.加强特殊稀缺类物资储备。特殊稀缺类物资对于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作用巨大且价值较高、市场稀缺,以政府储备和专业队伍储备为主,企业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补充;对于短期内急需的工程机械装备,尽可能通过社会化储备方式储备,实战化物资装备重点依托专业救援队伍配备。

7.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专业队伍能力储备是应急救援类物资装备的重要储备方式。全区在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础上,依托相关企业救援队伍,按相关规定标准和实际需求配备相应物资装备。

(五)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1.健全储备管理机制。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对全区各类储备物资平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设通用物资集中储备、专业物资分类储备、区域物资分级储备的工作格局,应急时统一调度、统筹使用,提高储备物资使用效率。建立应急物资保障调度指挥平台,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和工作预案,组织开展物资保障应急响应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动态监测、安全管理监督、储备效能评估,定期对储备体系查漏补缺,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持续改进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应急物资综合保障能力。

2.实行分级分类储备。建立以区级储备为支撑、镇(街)级储备为补充的全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落实分级储备责任,区级根据应对处置一般突发事件所需,储备符合区域突发事件特点的应急物资,镇(街道)和城乡社区视情储备一定量的生活物资以及简易的抢险救援工具,各行业部门、单位按职责承担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科学确定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规模和方式。

3.搭建综合动态管理信息平台。依托环翠区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项目,建设“一库三系统”(一库指应急资源数据库,包括物资、装备、储备库、队伍和专家等;三系统指数据资源采集系统、数据可视化管理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优化整合应急物资保障资源信息,统一实现机构、人员、设施、物资、装备等全方位数字化管理,为平时日常管理和灾时指挥调度提供信息化支撑。

4.建立科学有效的轮换机制。依据应急物资储备品种目录、储备时间、品质状况、使用频率等拟定轮换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应急物资储备轮换,采取供应周转、调拨使用、市场销售、返厂轮换、协议代储等方式,实现应急物资储备良性循环,最大限度发挥物资存储效能。

5.加快培育应急产业。加大政策引导和财税支持力度,优化产业布局,积极打造具有特色的应急产业集聚区,引导、鼓励有发展基础的大型企业发展应急产业,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具有竞争力的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充分发挥医疗医药器械、纺织服装、专用汽车等骨干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助推应急产业发展。

(六)高效筹措调运应急物资。

1.建立分级响应协同保障机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级应首先动用本级应急物资储备。在本级储备难以保障时,可向上一级提出应急物资调用申请,调用申请应明确需要调用的应急物资种类、规格和数量及调运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区级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全区应急物资的调配调用,建立协同保障机制。在区委、区政府指挥下,由相应指挥部向有关镇街和区有关部门发出调拨指令,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调拨指令,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物资调运等工作,并及时报告应急物资调运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可向市级申请调拨应急物资。

2.完善协调保障联动机制。建立政府实物储备、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专业队伍能力储备和其他储备互联互通的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根据应对处置需求,依次动用实物、队伍、企业、产能等储备,以紧急采购、临时征用、社会捐赠等作为补充,形成稳定可靠的应急物资供应链。建立应急状态下紧急生产保障机制,规范应急物资紧急生产程序,统一组织原材料供应,安排定点生产,强化能源要素保障,确保生产供应有序有力。积极推动应急物资储备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3.建立应急调拨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应急物资紧急筹措计划,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调拨机制,完善调拨程序,规范调拨流程,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部门互动、资源共享的应急物资调拨保障制度,提高社会救援力量参与积极性。

4.建立应急物资运输配送机制。合理布局物流园区和物流配送中心,依托港口、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枢纽,构建以水运、铁路、公路和航空运输为主,便于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应急物流保障网络。借助社会力量,与规模大、服务质量好的物流企业深入合作,提高应急物资分发和配送能力,实现应急物资调运1.5小时区域范围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规范,对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职责分工、采购储备、仓储管理、调拨运输、分发使用、回收报废、经费保障等进行规范,建立制度标准,明确工作规程,完善响应程序。建立应急救援期间社会物资、运输工具、设备装备等征用补偿机制和重大抢险救援装备租赁保障机制,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动态监管制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储备计划,对实物储备、信息储备、生产能力储备、技术储备等动态管理情况进行适时更新。

(二)加强财税扶持。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实行分级负担。年度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与本级预算相衔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健全落实适用于应急物资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力度,加快应急物资储备技术开发研究,不断提升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科技水平。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专家库和专业人才培训机制,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水平,增强灾害防治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将监督检查贯穿于应急物资的采购供应、储备管理、调拨运输、分发使用、回收报废全过程,充分发挥部门、行业、专业和属地监管作用,加强对应急物资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视事件危害程度和责任大小对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强化正向激励。充分发挥我区信用体系建设优势和“海贝分”信用积分系统作用,对承接抢险救援、物资保障、应急物流、紧急生产等任务的部门、单位、企业、社团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给予信用积分奖励。通过设立见义勇为奖、慈善奖和区委、区政府通报表扬等多种形式,对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部门、单位、企业、社团组织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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