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垃圾分类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威海市非第一批国家46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是少有的主动开展分类试点的城市。环翠区自2016年开始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经历了从封闭生活小区单个试点,到开放小区连片以社区为单位的整体推进。目前,中心城区59个社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镇街124个村居已启动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72%。辖区中小学、机关企事业单位纳入垃圾分类体系中。至今年年底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全覆盖。从分类成效看,还存在一定问题,比如,居民注册参与率指标仅在70%左右。下一步,将根据您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多渠道的宣传培训。目前,媒体宣传已经常态化,每天在环翠台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片,其他媒体都经常性通过专栏、专访形式做宣传推广。专业培训形成个性化,针对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社区等不同群体个性化宣传。社区活动多元化,入户宣传全覆盖式,每月每社区各类不同重点的宣传至少4次。每年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进广场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共计2000余场,提升了垃圾分类的普及率、知晓率和参与率。下一步,将持续宣传发力,首先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大力宣传文明创建三项行动,引导更多群众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第二,结合《威海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施行,宣传强化责任主体单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充分履行责任单位的监督责任,同时,执法强制力措施参与,促进广大群众垃圾分类行动进一步规范。
二、开展定时定点集中投放试点。垃圾分类有效的关键是广大群众自觉分类习惯养成,其中,宣传培训、监督劝导、立法强制等保障措施必不可少。宣传培训工作我们一直在做,并会持续下大力气去做,立法强制也会随着《威海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实施有效发挥执法管理作用。当前,我们还将在监督劝导上下大功夫,今年,计划在北门外、石河、黄山、大桥等10余个社区建设垃圾分类标准房(亭),撤桶并点,定时投放,社区配备分类指导员定时监管(因为监管工作不论人工或智能还是二者结合,均需要大量而持久的投入,定点定时及撤桶并点既可以节省大量人财物力,也为监管措施的实施提供便利),同时,分类房中配置设施可对分类桶进行内外清洗、去臭消毒,让居民不再因恶臭而远离分类投放点,从而促进居民自觉四色分类习惯养成。目前,各个社区已经重视志愿者、分类指导员的有效劝导监管作用,大部分社区分类指导员已经配备开展工作。至于错时投放点,会根据小区的拥挤情况,从管理看,投放点一般都是小区边缘的位置。
三、实行“四色”分类“专车”收运处理。组建餐厨垃圾收运队伍,4辆专车,每日收运餐厨垃圾运往市级的餐厨处理厂专项处理;配套垃圾分类可回收物资源利用体系,安装100套智能回收终端,配备了7辆垃圾分类回收专用车,尤其是大量玻璃、织物等低价值物资回收,填补了有“分”无“收”的尴尬现状。微量的有害垃圾,建立有害垃圾暂存处,由环卫部门专车收运,密封暂存,将来转运到有资质的厂家进行专业无害处理;其他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车队,每日收运送至市级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不存在混合装运问题。这里需要了解的是,部分居民分类意识不强,分类不清,或者乱投乱放,被污染的可回收物一般定义为其他垃圾,所以会有分类不合格的各类垃圾被作为其他垃圾处理。这也是我们要进行集中定时投放、加强监管的重要原因。
四、不建议发放统一的分类垃圾袋。从业内发展看,垃圾分类初期很多城市发放统一的垃圾分类桶、袋,包括环翠区在垃圾分类试点时也发放过桶、袋。后来,各地基本都取消了统一发放分类袋的方法。原因有几个:一是居民生活中积存大量垃圾袋,没必要再增加垃圾袋的产量。二是很多居民把分类袋拿回家后,并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居民自觉分类靠的是习惯养成和文明意识形态。三是垃圾分类的主旨是环保和节能,为实行分类再额外生产大量的垃圾袋,其实是与分类主旨相悖的。不过,目前,环翠区将少量的分类袋作为社区组织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的激励奖品之一。
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敬请继续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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