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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0043610652/2021-04005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民政局
  • 内容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2021-08-2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关于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5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8/22 14:26:18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姚金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食堂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我区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办好社区食堂,为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提供优质、价廉、卫生、便利的餐饮服务,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我局通过组织镇街外出考察学习、开展社区食堂市场需求分析调查问卷等工作基础上,2019年试点建设10处社区食堂,2020年又规划建设16处,2021年再计划建设5处。截至目前,建成并投入运营社区食堂30处,其中环翠楼6处、鲸园6处、竹岛7处、孙家疃2处、嵩山2处、张村2处;羊亭1处、温泉2处、桥头1处,剩下1处正在推进中。

二、相关措施

为解决好社区食堂在选址、运营、优惠人群、补贴标准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我区明确相关措施,为社区食堂提供政策依据。

(一)优先提供用房。各镇(街道)负责按标准筹建社区食堂,为食堂经营者协调提供经营用房。用房由镇(街道)提供的,免房租至少五年;由运营方自己提供或租赁的,由镇(街道)按照每天每平方米不超过2元标准给予一定资金补贴,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二)给予建设补助。对按标准建设完成并正式运营的社区食堂,经验收合格后,财政给予每个社区食堂按照每平方米400元一次性建设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

(三)优惠人群和标准。环翠区持证残疾人和60周岁以上低保、特困人员及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全区建成的社区食堂按照规定享受套餐优惠。原则上符合范围的老人、残疾人早餐套餐价格不高于5元,午餐、晚餐套餐价格分8元、10元两种标准。符合条件的老人、残疾人持优惠卡单点饭菜享有7折优惠。

(四)给予运营补助。按照社区食堂日均服务老年人数量给予一定的运营补助。对日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服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20-50人次、51-80人次、81-100人次、101人次以上,且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社区食堂,每年分别给予4万元、6万元、8万元、10万元的运营补助。

(五)给予送餐补助。对上门给半失能、失能残疾人和70周岁以上半失能、失能老年人送餐者,区财政给予一天一次送餐补助2元。

(六)配置监管平台。区里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研制并配备社区食堂智慧监管平台,每处社区食堂助餐、人脸识别等管理子系统配置费由区财政负担。

    三、下一步打算

(一)合理规划。对纳入规划的社区食堂,根据周边社区居民、企业等人口数量,合理确定社区食堂位置和面积,最好是低层、一楼的临街店铺,面积大一些,能够形成一定的经营规模,使就餐更加方便。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减少人力成本,促进经营者长期良序发展和妥善经营,带动社会经济效益。支持建设社区养老设施型食堂,为老年人提供聊天、娱乐的休闲空间,丰富其精神生活。

(二)兑现补助政策。做好社区食堂扶持资金申请审核工作,对经验收达到建设、运营标准的食堂及时将市、区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对依托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社区食堂,并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行、助洁、生活照料等服务的,按照要求积极申请省级补助资金,激发运营方的积极性,推动社区食堂发挥应有效能。

(三)加强监管。充分发挥社区食堂智慧监管平台作用,对就餐环境,供餐品种,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老百姓满意率等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减少社区食堂消防隐患、食品安全隐患,提升群众满意度,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便捷、实惠、营养的就餐服务。

人:刘吉虎        联系电话:5284403

 

                                                                                         威海市环翠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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