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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宏观经济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1-08-10
  • 公开发布日期:2021-08-10
  • 发文字号:威环政发〔2021〕6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图文解读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度环翠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威环政发〔2021〕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2021年度环翠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环翠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发〔2021〕6号)《2021年度威海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行动方案》(威营转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努力打造更具吸引力、影响力、竞争力的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夺全国标兵、树行业标杆、进全省一流”目标定位,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注重精准施策、系统集成、协同推进,清除隐性壁垒,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补短板强优势抓亮点,打造“营在环翠”区域营商环境品牌,推动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全方位优化提升,为促进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首善之区建设全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对标学习。瞄准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突出标杆引领和提升导向,每项指标至少树立一个对标城市、突出一项亮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创新突破。梳理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反映的问题,聚焦痛点难点堵点,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充分运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制度创新。

坚持流程再造,强化数据共享。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聚焦“五减”,打通数据共享壁垒,破除隐性门槛,优化办事流程。

坚持系统提升,强化协同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和有效衔接,更加注重全生命周期、全链条改革,实现制度集成、措施配套、协同联动。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全面应用“电子两证”,增加事项单独办理功能。企业开办“掌上可办”,大力推行“秒批秒办”智能终端线上审批,实现“不见面”查询企业信息和企业档案。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将“一业一证”改革由20个行业扩展到50个行业,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9月底前,探索开展“1+N”套餐式注销模式,将符合条件的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同步注销。(一级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二级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区大数据中心、公安分局、区税务局)

(二)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

积极落实好稳岗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技能提升等各项惠企政策,实现城镇新增就业0.47万人以上。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推广使用威海市就业服务平台线上“数字零工市场”,积极建设线下各镇街保障站零工市场,推广共享员工制度,缓解供求不平衡问题;为新业态用工提供招聘求职服务;根据省市工作要求,鼓励、支持规模以上企业申报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对申请自主评价备案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到应备尽备;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各类职业(技工)院校、企业和认定培训机构作用,针对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大中专学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开展“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持续优化职称评审网上服务,建立工伤快速认定机制。加强争议源头预防,强化多元化解,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效能,不断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一级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级责任部门:区检察院、区残联、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安分局)

(三)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

坚持问题导向,对建设项目审批阶段涉及各类手续繁杂的问题,进行流程合并、再造,落实好“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次办结”的审批工作模式。加强部门联动,全面实行简易低风险项目取消施工图审查环节,改事前审查为事后抽查,提升审批时效。认真落实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清单,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理审批事项。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改革专项行动,推行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优化完善工作措施,提高办理效率。(一级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二级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生态环境分局、规划分局)

(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健全政府采购制度框架,提高中小企业扶持水平,推进合同融资高质量发展,完善电子化交易管理机制。夯实政府采购基础管理,推动内控管理细致规范;完善考核检查奖惩机制,实现预算管理科学精细;强化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建立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实施政府采购绩效评价试点,强化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构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构建新型管理服务格局,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健全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工作机制,实现政府采购联合惩戒机制,加大采购平台宣传力度,加大联系企业服务力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和供应商培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合同履约抽检评价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结果管理,强化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创新监管模式。(一级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五)加强招标投标管理

按照系统优化提升总要求,推进制度规则统一、信息资源共享、行政监管有力、交易服务电子化、信用评价全覆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完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抽查对象、比例、频次。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应用机制,将查询应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嵌入电子交易流程,并作为评标、评审等环节的必要条件。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全区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整合工作。贯彻落实招标监管电子化,充分利用电子监督平台功能,按要求使用标后评估系统,规范招标电子档案管理。严格落实公共资源交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各项要求。(一级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局。二级责任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区交通事务发展中心)

(六)优化获得电力办事流程

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电价政策信息,及时更新发布电价政策,做好宣传解读工作。涉及现场勘验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并出具勘验意见。做好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及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等审批工作,涉及城市道路挖掘(快速路、主干道按原程序审批)、树木砍伐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材料齐全的可即时办理。市政道路新建、改建时,预留电力管廊,推动电网规划与城市规划、项目规划同步开展,电网建设为城市建设和项目建设进行超前布局。市政设施或道路新建、改建时,同步开展城市规划、项目规划布局工作。对电力工程涉及挖掘县级公路的项目进行现场勘验并出具勘验结果。负责电价和相关收费的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区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打造高效便捷的数据共享高速通道,按需汇聚和共享数据资源,做好数据支撑工作。(一级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局。二级责任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事务发展中心、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规划分局)

(七)优化获得用水用气办事流程

及时公布用水用气价格政策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辖区内企业有需求时,将积极协助联系市级对口部门、水务集团、港华燃气公司,同时水务集团、港华燃气公司在提供用水用气报装服务时,将积极协助其与区直各部门联系,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涉及城市道路挖掘(快速路、主干道按原程序审批)、树木砍伐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材料齐全的可即时办理。进一步优化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打造高效便捷的数据共享高速通道;按需汇聚和共享数据资源,做好数据支撑工作。(一级责任部门: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二级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事务发展中心、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

(八)提高登记财产便利度

全面推广“交地即办证”“验收即办证”服务模式,确保工作不断档。对新获得的企业用地和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提高“交地即办证”“验收即办证”比例,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群众知晓和愿意使用新服务模式。(一级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局。二级责任部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规划分局)

(九)增强获得信贷满意度

开展“金融沙龙”活动,联合街道金融商圈举办银企对接、资本市场培训、不良资产处置、防范非法集资、金融政策和融资平台宣传等特色活动,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营造良好的金融氛围。支持地方法人银行高质量发展,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帮扶力度,引导更多优质资本注入。认真做好重点拟上市企业全流程跟踪服务,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同时修订调整补助政策,提高补助的力度和精度,激励企业加速上市进程。(一级责任部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二级责任部门:区法院、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公安分局)

(十)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配合上级部门推动金融审判庭落实落地,提升金融司法服务,优化金融环境。完善相关配套设施,配合开展省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加大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力度,借助“金融沙龙”扎实开展理性投资、防非普法等教育活动,营造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一级责任部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二级责任部门:区法院、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公安分局)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实施专利提升工程,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培育高价值专利,全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80件以上。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权质押金额1亿以上。探索组建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合议庭,充分运用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全面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畅通诉调对接渠道,设立1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优化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实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实现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单位库一体化管理。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严厉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一级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二级责任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林业发展中心、公安分局)

(十二)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优化外贸发展相关扶持政策,促进外贸量稳质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外贸扶持政策,参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跨境电商贸易额快速增长。全面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电子化,力争2021年底无纸化退税办理率达到98%以上,压缩全区出口退税办结时间,对全区重点出口企业实行“随报随批、随批随退”,一类出口企业和新旧动能转换企业2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及时公布进出口环节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收费目录清单,实时更新进出口环节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收费目录清单。做好上级专项资金拨付工作,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级责任部门:区商务局。二级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十三)提升纳税服务质量

推行“四位一体”智能办税服务模式,健全税收专家顾问制度,优化“一户一策”方案,推广网上申请退税,“非接触式”办理率达到95%以上。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出口退(免)税、增值税留抵退税、误收退税、清税申报、纳税信用修复等7项业务的办理时限再压缩60%,平均工作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一级责任部门:区税务局。二级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

(十四)规范合同执行管理

依托 12368 平台,强化对涉企案件的跟踪服务,切实增强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执行合同工作指引;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增强各解纷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整合辖区基层调解组织解纷力量,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扎实开展服判息诉,全面降低衍生案件率,实现诉讼总量和案件增幅“双下降”;深度运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完善立审执衔接机制,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一级责任部门:区法院。二级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区税务局)

(十五)提升破产处置质效

加大破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对破产清算案件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加强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的衔接,探索开展“预重整”实践,提升破产审理效率;依托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提升破产处置便利化程度;采取网络询价方式评估破产财产价值,降低破产费用;通过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强化管理人队伍监管,确保管理人尽职履责。(一级责任部门:区法院。二级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十六)推进市场监管公平高效

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健全差异化监管机制。落实药品、疫苗、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全覆盖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打造柔性执法与智慧执法并行的执法新模式,通过推行“不见面执法”、探索分级分类监管等方式,实现智慧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做好精准落实宏观政策、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信息公开,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网上可查询可抓取。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强化政务诚信监督。(一级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二级责任部门:区检察院、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大数据中心、生态环境分局)

(十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提高我区37个部门、单位和9个镇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标准化水平,依托“零基础模板”,推动市域内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完善区、镇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电子证照的应用和推广,不断扩展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的应用渠道、场景和范围,推动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接诉即办”机制,统筹做好“接诉即办”诉求的办理、反馈、回访等工作。开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逐步实现“异地可办”“就近可办”“全域通办”“跨省通办”。落实“双全双百”工程,根据我区实际,围绕深化个人、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实现政务服务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深化 “一窗受理”改革,落实首问负责制、“吐槽找茬”和窗口无否决权机制,依托各类线上线下服务大厅开展和健全“好差评”工作机制,实现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覆盖。(一级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二级责任部门:区委编办、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

(十八)推进包容普惠创新

聚焦先进制造业发展、科创平台建设等领域,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科技管理服务,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畅通绿色服务通道,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做好实际利用外资工作,深入推进城市国际化战略。加大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一级责任部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二级责任部门:区教育体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指标团队要严格落实对口推进、会商协作的联动机制,各一级责任部门分管区领导作为本指标的“总指挥”,定期组织研究创新突破工作,统筹抓好协调推进、调研指导、监督问效等工作。各一级责任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二级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一级责任部门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直接调度,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事项亲自督办。

(二)狠抓改革成效。各指标团队要对照《2021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见附件)责任分工,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每项工作具体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要建立周报和月报工作制度,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台账化管理,根据国家及省、市工作部署,动态调整责任清单。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指标团队要组建宣传推广团队,制定宣传推广方案。每月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报送宣传素材、典型案例及专题综合信息。各一级责任部门要灵活采取动画、短视频、图文解读等形式,宣传本指标改革措施、重点成效,切实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常态化组织样本企业开展座谈、宣讲等活动,宣讲政策、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提升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四)严格督导考评。将营商环境评价结果纳入相关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要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机制,确保逐项落实、对账销号、限时清零。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任务,跟踪调度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