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强化为民监管、问题导向、求真务实、促进发展的监管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聚焦薄弱环节,加强风险防控,持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断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落实主体责任
(一)加强培训考核。根据《山东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要求,聚焦培训考核,建立“两库一平台”,即针对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一套题库、一套学习课程或资料库、一个培训考核系统或平台。实施分类培训考核,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年底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90%。
(二)落实制度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重点督促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有关要求,严禁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配合落实好制止餐饮浪费有关要求,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践行“光盘”行动。
(三)提升管理水平。深入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攻坚行动,一是继续推广“明厨亮灶”,鼓励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对已创建的“明厨亮灶”示范店进行“回头看”,实行动态管理。继续开展“明厨亮灶”示范店创建,2021年推荐威海市“明厨亮灶”示范店25家以上,所有“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纳入“一店一码”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全市餐饮服务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农村餐饮经营者监督,督促其落实“六项标准”;三是扩大色标管理覆盖面,积极向食品加工用具、设备标识延伸。四是推行先进管理体系,鼓励连锁餐饮、大型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采用4D、5常、6T等管理方法,进行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
二、落实监管责任
(四)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根据《山东省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局要求,于7月16日前完成餐饮服务单位的风险分级评定,并依据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
(五)规范监督检查。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参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加强餐饮服务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一是要摸清辖区摸清辖区餐饮单位数量(包括各种业态:大、中、小型餐馆、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小餐饮等),按照业态建立辖区餐饮单位动态电子台账,形成网格化电子台帐。二是要对辖区内监管单位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建立培训档案,留存培训内容、影像资料及签到表等;参加培训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做好培训记录。三是运用“山东省市场监管基层一体化服务平台”,并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录入一体化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
三、突出工作重点
(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我局把组织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治理,落实集中消毒餐饮具索证索票制度,督促加强自消毒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作为我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内容。一是对辖区内使用餐饮具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发放宣传材料,增强餐饮服务单位对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我局将摸排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信息、抽检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结果进行梳理、汇总,通报给区卫健部门;三是开展“回头看”抽检和监督抽检,对2018年以来餐具不合格及2020年之后投诉涉及餐饮具的单位全部进行了“回头看”抽检,同时,加大餐饮具监督抽检力度,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自消毒及集中消毒餐饮具进行专项抽检,抽检总数不少于100批次。
(七)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一是全面落实“四查”制度。督促学校(含幼儿园,以下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开展春季、秋季、中高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各市场监管所对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一年不少于4次;餐饮服务监管科重点在春、秋开学季开展飞行检查,联合教育部门督导检查20家次以上;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行为。二是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各监管所对校园周边餐饮店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是全力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高考期间组织监管人员进驻食堂对每餐食品加工过程全程监管;加强对考点食堂快检和食品检测,排查食品原料存在的隐患。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中高考食堂开展全面检查和保障工作,餐饮服务监管科对高考定点学校食堂开展检查。
(八)开展冷链食品常态化摸排检查。一是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有“冷链三证”、是否录入“山东冷链”系统等方面进行查验,压实餐饮单位的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八不”行为。二是做好冷链“应检尽检”工作。根据省疫情指挥部要求,摸排应检冷链食品及人员,组织其参加核酸检测。
(九)推进餐饮聚集区规范经营。明确城市综合体、美食街等餐饮聚集街区管理主体,加强行政指导和食品安全监管,督促管理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双落实”,规范经营行为。
(十)加强集中用餐单位监管。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重点单位监管,会同民政、卫生健康、住建等部门做好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建筑工地等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监管所要对集中用餐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
(十一)提升网络餐饮服务管理水平。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推行网络订餐审查登记制、信息公示制、制止报告制、送餐封签制、明厨亮灶制、处置上报制“六项制度”,依托网络订餐智能监控平台,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各监管所线下对网络订餐餐饮单位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网络订餐智能监控平台中每月抓取的违规业户,并将整改情况录入系统中;餐饮服务监管科抽查20家次以上。
(十二)开展餐饮单位超范围经营凉菜专项整治。以超范围经营生食水产品、凉菜为检查重点,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覆盖摸底调查,对超范围经营生食水产品、凉菜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处置。
(十三)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针对小餐饮加工制作不规范、不卫生等问题,组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专题培训,落实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加工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和主体责任,加强小餐饮登记备案管理,小餐饮登记备案率和监管覆盖率均达到100 。继续开展“在一线助规范”活动,帮扶“三小”业户规范经营。配合有关部门引导“三小”进入集中经营街(区、园)、集中交易市场等场所生产经营。
(十四)促进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标准化。制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现场检查指南》,细化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标准流程。加强人员培训,配齐配全执法装备、快检设备。规范现场监督检查行为,完善监管日志和档案,高标准完成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四、加强风险防控
(十五)开展重点问题治理。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和重点时段监管。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指导,督促落实报告等制度。落实“六项标准”要求,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
(十六)加强应急处置。按照规范化流程,落实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报告制度,依法依规依职责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妥善做好舆情处置工作,第一时间到现场、24小时内反馈处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