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阮宝勇:
各位企业家、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欢迎参加环翠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近期,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环翠区2021年度的各项扶持政策已正式印发执行。为了让社会各界、各行各业第一时间了解今年的各项政策,今天我们邀请到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段会林同志发布《环翠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涉及文化旅游领域的有关情况。
发布人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段会林:
新闻界的各位同志、朋友们,企业家朋友:大家下午好!
为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推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增强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政策的精准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区文旅局在对标其他区市研究分析、走访企业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环翠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威环发改字〔2020〕18号)中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部分进行了修订。
下面,我为大家介绍《2021年环翠区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扶持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的修订情况和主要内容。
一、主要变化
本次修订共涉及条款17条,其中修改10条,删除7条。修订后,2021年文旅产业扶持政策共10条,其中,旅游产业2条,文化产业8条。主要变化如下:
(一)扶持内容更精准。一是新设立核心领域项目部分,明确扶持对象为对区级实际财力做出贡献的企业。二是影视企业部分,明确扶持条件为拍摄或制作反映环翠题材的影视作品。三是非遗传承部分,明确扶持标准为传承人每年开展传承活动不低于20场,每场活动不少于30人。四是文化活动部分,明确活动主办方及规模、层次、质量和影响力大小。五是社会力量建馆部分,明确扶持面积为展厅部分,明确同一展馆不同时享受活动补贴和运营补贴。六是引进艺术家、艺术机构部分,明确扶持金额上限,且同一艺术家或艺术机构扶持期满后不再享受同一扶持。七是“一事一议”项部分,明确扶持对象为“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八是附则部分,明确本《意见》中第15-21、24共8项条款与区级贡献挂钩,企业享受的扶持总金额,不高于其当年区级贡献金额。
(二)扶持范围更具体。为提高财政资金在文化和旅游产业的使用效率,对A级景区、旅行社、文化核心领域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活动、艺术家、艺术机构等10个类别给予精准扶持。
二、主要内容
本《意见》的扶持方向和标准包括旅游景区、旅行社、创新设计大赛、文化核心领域项目、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影视作品、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活动、社会力量建馆、艺术家艺术机构10个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一)旅游景区。新评定为国家3A、4A、5A级的旅游景点(区),一次性分别最高扶持10万元、50万元、200万元。
(二)旅行社。新评定为3A、4A、5A级区属限额以上旅行社,一次性分别最高扶持5万元、10万元、20万元。
(三)创新设计大赛。获得国家级文旅商品创新设计大赛金、银、铜和优秀奖(入围奖)的,一次性分别扶持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获得省级大赛奖项一次性分别扶持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
(四)文化核心领域项目。新设立文化核心领域项目,按企业区级地方贡献最高扶持50%,连续扶持3年。
(五)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新认定省级、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重点)基地、园区、项目,分别扶持最高不超过15万元、30万元。新认定市级、省级文化企业,分别扶持3万元、5万元。
(六)影视作品。对落户在我区的影视企业,拍摄制作反映环翠主题、展示环翠形象的原创电影作品,在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播出或通过院线正式公映的,每部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省级电视台播出的,每部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原创电视剧(含网络剧、纪录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每集奖励2万元,最高不超过80万元,在省级电视台播出,每集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入选山东省“精品工程”的,每部再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获得国际A类电影节主要奖项,金鸡奖、百花奖等著名奖项,入选国家“五个一工程”的,每部再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同一影视企业当年获得奖项只按最高标准扶持1次。
(七)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是新认定为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非遗基地类的,分别最高扶持5万元、15万元、30万元。二是新认定为区、市、省、国家级项目,分别最高扶持1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三是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不低于20场,每场活动不少于30人的,给予1万元奖励。参加文旅部门组织的非遗展示活动,每场给予300元补助。
(八)文化类展览、比赛、培训等活动。由中国文联及直属各艺术家协会作为主办方的,最高扶持30万元;由区委宣传部和文旅局批准的,按评定标准给予1-2万,2-3万,3-5万补贴。
(九)社会力量建馆。具有完整建设、审批手续,经区评审小组评定达到办馆要求的博物馆、美术馆和展览馆,新建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馆藏品800件以上;改建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馆藏品300件以上,经检查考核达到200天以上开放时间,对展厅部分按0.3元/㎡/天补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年,连续补助3年。
(十)艺术家工作室、艺术机构。积极引进优秀的、有影响力的艺术家和艺术机构,培养人才,培育产业。符合申请条件,经学术委员会审定,在我区规划的艺术园区新设立艺术家工作室,半月湾区域给予1.5元/㎡/天租金补贴,每年不超过6万,其他区域给予1.0元/㎡/天租金补贴,每年不超过4万,连续补助三年;新入驻的艺术机构(艺术交流、展示交易、休闲体验、教育培训、配套服务、文化创意、特色文旅等艺术相关产业项目),半月湾区域的给予1.5元/㎡/天的租金补贴,每年不超过10万,其他区域的给予1.0元/㎡/天的租金补贴(参照租赁合同计算天数),每年不超过8万,连续补助两年,扶持期满后重新设立工作室或艺术机构不延续享受该项政策。(对2020年12月31日前入驻且投入运营的项目享受原扶持政策。)
三、典型案例
2020年,根据《环翠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全区共有69家企业(个人)获得财政资金扶持,这里给大家介绍2个典型案例:
一是得月轩美术馆:2020年兑现扶持资金48.5万元,其中举办国家级画展扶持30万元,艺术机构房租补贴扶持18.5万元。
二是华夏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兑现扶持资金20万元,其中获得省级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扶持15万元,获得省级重点文化企业扶持5万元。
下一步,区文旅局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文化和旅游扶持政策落地落实,一方面,结合“三联三服”等活动,通过上门走访解读等方式,帮助企业知悉最新的扶持政策,架起与企业的连心桥,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活力和实力;另一方面,紧抓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发展等攻坚突破行动,进一步优化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企业热情,为全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首善之区建设全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