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年度重点任务信息公开>乡村振兴>重要政策

环翠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两清三化”行动 盘活农村低效闲置资源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04/08 15:50:49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和省、市驻区各部门、单位党委(组):

现将《关于开展“两清三化”行动 盘活农村低效闲置资源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关于开展“两清三化”行动盘活农村低效闲置资源的实施意见

为有效盘活农村低效闲置资源,激发乡村资源要素活力,助力全域乡村振兴,根据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全体会议部署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全面开展“两清三化”行动。“两清”,即实现农村残垣断壁和撂荒地动态清零;“三化”,即按照推进一体化、流转多元化、盘活精准化的原则,推动农村“闲资源”变成“活资产”,实现农村增活力、农业增效益、农民和集体增收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推进一体化。将农村低效闲置资源盘活利用列入全区重大改革事项,区委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区镇村三级一体抓落实,对资源流转、盘活相关流程、协议条款等进行统一规范、统一备案。建立一处不漏摸底、一个平台管理、一份合同约束、一个流程操作的“四个一”推进机制。

(二)坚持流转多元化。在充分尊重闲置资源权属人意愿的前提下,以村集体为主导,采用租赁、置换、完全退出和不完全退出等多元化流转策略,让闲置资源成为流动要素。

(三)坚持盘活精准化。要结合资源特点,按照宜修则修、宜拆则拆、宜商则商、宜公则公的原则,因地因村因户精准施策。

适合社会资本盘活的,流转给社会资本盘活;适合“散户”盘活的,流转给“散户”打造。对无利用价值的残垣断壁,鼓励以协议方式,在保留房屋所有人宅基地相关权益的前提下,拆除地上附着物,清理出来的场地,由农户自主种植蔬菜、苗木或由村集体建成小游园、停车场等公益设施。对撂荒地,无论采用个人复种还是集体复种方式,必须确保全部按农时播种粮食。鼓励村集体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各类有效盘活模式。相关流转转让程序及协议模板参考附件。

三、盘活范围

本意见所指农村低效闲置资源是环翠区5个涉农镇街、105个行政村域内处于低效利用或闲置状态的农用地、房屋(含民房和办公楼、校舍、礼堂等集体用房)、棚舍、矿坑等各类资源。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各涉农镇街在4月底前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组建领导小组和专职工作队伍,全面摸清农村低效闲置资源底数。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摸底情况,5月底前,依托区农村大数据平台完成数据库建设,设置“两清三化”管理模块,实现盘活过程全流程线上管理。利用春播同步完成撂荒地粮食播种。

(二)试点推进阶段。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每村选择不少于2处资源,作为盘活利用试点,完成集体流转或盘活利用,并实现现有农村残垣断壁清零。

(三)总结推广阶段。及时对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在全区面上进行推广。不断完善农村低效闲置资源盘活利用管理机制,拓宽盘活利用渠道,全区每年培育至少10个不同类型的整村盘活示范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快建立盘活农村低效闲置资源工作机制,由区委领导牵头,区委农办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盘活工作中的困难问题,督导工作落实。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农村低效闲置资源盘活利用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研究,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重点措施。要充分发动村“两委”积极性,吃透政策,主动探索,形成区镇村三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资金保障。区委农办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重点向农村低效闲置资源盘活工作倾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研究制定具体奖补办法。各镇街要根据实际情况,为工作推进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三)强化督导考核。把盘活农村低效闲置资源工作情况纳入各镇街乡村振兴绩效考核,定期调度、定期通报。通过开展农村低效闲置资源定期调查,对农村闲置资源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有效反映农村低效闲置资源盘活工作情况,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强化宣传引导。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宣传,组织开展农村低效闲置资源盘活利用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积极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创树乡村振兴环翠品牌。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