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小型水库分级管理原则,我区确定了2021年度小型水库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并明确了相应责任。现将责任人名单及相应责任予以公布。
附件:1、环翠区2021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
2、环翠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相应责任.docx
威海市环翠区水利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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