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鲸园街道办事处
关于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威环鲸办发〔2021〕13号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规定,以3年为一个周期,2021年全国爱卫会将对环翠区进行第9次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切实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发展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精致城市”建设的各项要求,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牵头,突出重点、集中整治,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着力解决影响城市卫生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确保顺利通过第九次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重点工作
各社区及有关科室、单位在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考核内容(附件)的基础上,重点实施以下工作:
(一)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进一步健全健康教育网络建设,注重发挥各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职能,建立健全基层健康教育机构,促进健康教育工作重心下移。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根据不同季节、不同行业、不同人群,采取有效的健康促进方式。各主要媒体要设有健康教育栏目,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宣传。机关、学校、医院、社区、企业等单位,要设立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全面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确保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标。主要广场、街道、路口、过街天桥、公园、海港、医疗卫生机构、市场商超等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设有卫生宣传标牌和健康教育专栏,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及施工围挡有卫生城市复审和健康教育内容。主干道、闹市区设置标志性的大型卫生城市复审宣传牌。统一规划,在公共场所和窗口地区设置上档次、上水平的卫生宣传标牌和健康教育专栏。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行动,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每千人口至少2名的要求。深入实施控烟行动,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落实教育机构、商场超市、旅馆、酒店、公共浴室、理发店、医疗卫生机构等室内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等工作场所设有禁止吸烟警示语和标识,禁烟区域有劝阻吸烟措施。(责任单位:各社区,文化站、党政办、工会、团委、妇联、卫健办、城建办、应急办、经贸办、各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其他相关科室做好配合参与)
(二)市容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抓好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河道水体、公路沿线等区域综合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保洁责任,扩大清扫保洁范围,提升保洁标准,加大机扫率。集中组织清理各类卫生死角、积存垃圾和水面漂浮物,落实门前三包,强化“十乱”整治,确保公共环境干净整洁。及时修复和更换破损的城市道路、缺失的人行道板、歪斜的路沿石、塌陷的各类井盖、老化的路灯等公共设施,确保路面平整、井盖齐全、照明完善,各类公用设施功能完好。加强垃圾中转站、公厕管理,做到垃圾箱及收集容器按标准配置齐全,取缔清理露天生活垃圾池,垃圾收集容器全部密闭化,垃圾收集清运及时,运输封闭化;对重点区域不达标的公厕按照二类标准进行升级改造,公厕管理规范,落实维护保养清扫保洁及消杀制度,清洁无异味、无蝇蛆。加强园林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及时清理绿化带内的枯枝落叶和垃圾,保持树型自然美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无未经批准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现象。规范烧烤经营秩序,清理查处油烟污染、无证经营等行为。清理拆除违法设置、破损不全以及内容不文明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霓虹灯和活动标牌等,清理门窗即时贴。清理整治各类线缆(架空管线)杂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清理公交站亭污损、公交站点卫生脏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清除乱搭乱建及残墙断壁,修缮各类公用设施,对建筑外立面统一粉饰,提高观瞻水平。整治僵尸车、共享单车、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指示牌、道路护栏、停车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加强国土储备用地管理,治理储备地块土地裸露、卫生脏乱、围挡缺失或破损等问题。强化城区便民市场、临时市场、早夜市管理,落实“三防”设施,配备足够数量垃圾收集设施及保洁人员,确保经营资格合法和卫生管理到位;规范设置经营区域硬性围栏或标线,划定临时停车区域,确保经营秩序良好。(责任单位:各社区,城管办、城建办、物管办、应急办,各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三)农贸(集贸)市场管理工作。加强对各类农贸(集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整治。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配套完善各类环卫设施,垃圾收集设施设置规范,数量充足,垃圾密闭存放,无“四害”孳生,公厕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免费开放。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张贴卫生管理制度和功能分区平面图,农药残留每天公示。加强对经营业户文明经营教育,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食品经营资格合法,证件齐全,依法亮证经营,完善经营摊位防鼠、防蝇、防尘“三防”设施,确保达标。经营种类设区分段、划行规市合理。加强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设立相对独立经营区域,实行隔离宰杀,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活禽销售市场管理需按照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市场内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加强市场周边卫生管理,及时清扫保洁,对市场周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整治,市场停车实行划线、分类停放,专人管理。(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城管办、城建办、卫健办、城管执法中队,各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四)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卫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原则,加强各类居民住宅区、棚户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卫生管理和问题整治,落实卫生保洁和监管责任。按标准完善社区健康教育宣传栏、灭鼠毒饵站等卫生设施。加强社区公厕、垃圾收集、道路、路灯、电线光缆、安防监控等公共设施建设,依法取缔拆除各类旱厕,合理增设水冲式公厕;扎实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规范垃圾收集、运输管理,确保整体环境干净整洁;平整道路坑洼,疏通污水沟渠,完善封闭式排水管网;清理改造各类架空管线。推进绿化、硬化、亮化工程,补栽花草树木。全面治理社区“脏、乱、差”,集中清理卫生死角,做到清扫保洁及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加大住宅区内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问题治理力度;禁止散养畜禽,清理侵占公共绿地行为。加强社区内“八小”和废品回收站等行业监管,确保管理规范和经营资格合法。加强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尤其是对大型商超等窗口单位实施全面整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设施,清理卫生死角和堆放杂物,加强卫生保洁和公厕管理,确保卫生面貌良好;全面完善“四害”灭防设施,保障符合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各社区,城建办、城管办、城管执法中队、卫健办、党政办、应急办、物管办,各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其他相关科室做好配合参与)
(五)建筑(拆迁、待建)工地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督导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规 范设置隔离围挡和警示标志,增添健康教育、卫生保健和卫生城 市复审口号等宣传内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设置科学 合理,施工区、材料加工及存放区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晰, 工地出入口处地面实施硬化处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和泥浆沉淀、工地排水等临时环卫设施,工地内部各类物料堆放整齐,建筑、生活垃圾及时清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保持内外环境整洁。职工食堂、宿舍整洁卫生,证照齐全,防鼠、防蝇设施规范完善,建筑工地出入口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等设施,厕所、洗浴间干净整洁。杜绝偷倒垃圾和车辆带泥上路现象,严肃查处未经许可运输渣土、车辆不按规定封盖及超载、乱卸乱倒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社区,城建办、卫健办、应急办,各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六)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空气质量全面优化行动,取缔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关停淘汰燃煤小锅炉,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放,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强化扬尘污染防治,深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燃煤电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油气回收整治和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实施全过程水污染防治,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风险底线和环境承载上限,形成以环境优先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格局。定期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开展河道综合治理和海岸带修复整治工程。加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以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源为整治重点,坚持惩防并举,注重标本兼治,确保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责任单位:各社区,环保办、城建办、城管执法中队、应急办,各派出所)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工作。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主题公园(步道、长廊)以及健康学校、健康社区、健康企业等“健康细胞工程”,积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推广“一评二控三减四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开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治理活动,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2012版)》,全面落实控烟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室内全面禁止吸烟,规范设置禁烟标识,落实劝阻吸烟专兼职人员。营造健康教育良好氛围,通过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健康讲座、播放健教视频、提供健康处方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群众提供健康教育服务。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措施,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镇以上医疗机构应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落实医护职守制度,医疗废弃物收集、储存、运送和处置、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全力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抓好医院环境卫生管理,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和乱堆乱放杂物;食堂管理规范,达到有关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各社区,卫健办、物管办、文化站、环保办,市场监管所)
(八)重点场所卫生工作。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等经营资格合法,基本信息在醒目位置公示且齐全有效,室内外环境整洁有序,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防蝇防鼠设施完善,禁烟标识明显,浴池有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标识,理发店有皮肤病专用工具。重点加强对市场内外、学校周边、旅游景点周边的“八小”行业的监督管理,强化守法经营、安全卫生责任意识,提升卫生水平。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责任单位:各社区,文化站、卫健办,各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九)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食品行业特别是小餐饮店、 小食品加工店、小副食品店的监管,确保食品经营资质合法,基本信息在醒目位置公示且齐全有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有序,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控烟工作落实到位,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落实“三防”设施,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责任单位:各社区,城建办、经贸办,市场监管所)
(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按照《山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行动方案》要求,科学部署安装毒饵站,全面完善餐饮、宾馆、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单位及河流湖泊、公厕、垃圾收集站、路边绿化带、公园、开放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重点场所“四害”灭防设施,保障符合规范要求,统一组织开展季节性“除四害”活动,采取生物、化学、物理灭杀等综合预防控制措施,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确保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防止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责任单位:各社区,卫健办)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营造迎审氛围(3月下旬):召开街道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动员会议,印发复审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社区及各科室、单位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考核标准。各社区和各有关科室、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严格对照标准,梳理排查本区域和本科室、单位的工作,根据需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目标,明确时限要求,层层动员部署。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在城市醒目位置制作“国家卫生城市”标识,在大型商超、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置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公益广告;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设专栏,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辖区营造浓厚的迎审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迎接省级复审(4月上旬—5月底):各社区和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工作方案,推进实施重点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工作台帐,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限期整改。在抓好全面治理达标的基础上,做好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迎检准备,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复审考核。
(三)巩固提高,迎接国家复审(6月—12月):各社区和各有关科室、单位要针对各级督导检查中指出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各负其责,坚持严格标准抓整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要保持健全的迎检组织机构和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标并长效保持,迎接全国爱卫会的暗访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卫健办牵头组织协调,各社区和各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分头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防制8项考核内容,确定卫健办、文化站、城管办、城建办、综合执法办、招商办、市场监管所等为主要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分管领域,根据需要制定各自迎审工作方案,强化指导,定期组织督导调度本领域迎审工作任务进展、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卫健办将适时抽调骨干力量集中办公,抓好工作安排、日常调度与组织协调。各社区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组织和工作机制,对本辖区迎接复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各科室、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落实目标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和有关科室、单位的职能作用,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狠抓措施落实。各社区要实行迎审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做到定人、定责、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确保迎审工作落到实处。对涉及多个科室、单位的问题,必须以大局为重,做到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严禁推诿、扯皮。
(三)强化督查考评。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社区和各有关科室、单位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联络、数据上报、档案收集和信息交流等工作。建立例会制度,适时听取各社区及相关科室、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检查评比制度和曝光制度,表扬先进、督促后进;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国家卫生城市迎审工作,加强舆论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群众参与度。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在工作推动和整改落实中工作不力的,给与通报批评和追究责任。
附件:1.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
威海市环翠区鲸园街道办事处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
本标准适用于除直辖市以外的设市城市和直辖市所辖行政区。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具有立法权的城市应当制订本市的爱国卫生法规,其他城市应当制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城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二)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三)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的卫生乡镇(县城)。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四)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五)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六)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八)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三、市容环境卫生
(九)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十一)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其他城市和直辖市所辖行政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十二)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机场、港口、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十三)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十四)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十五)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 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十六)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四、环境保护
(十七)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十八)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十九)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二十)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五、重点场所卫生
(二十一)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二十二)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二十三)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二十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二十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十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二十七)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二十八)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二十九)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三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三十一)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三十二)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三十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三十四)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三十五)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三十六)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三十七)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三十八)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三十九)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四十)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