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基本编码 | 370118022000 | 实施编码 | 11371002MB286012787370118022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事项版本 | 7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市级、县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0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结果名称 | 许可证书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山东省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9-51号投资建设综合窗口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0631-5810882 |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化中路59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9-51号投资建设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名称: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建设综合窗口 窗口序号:51号 |
设定依据:
1、《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97)第86号,1997年7月通过,2017年11月第五次修正,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2、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4号,2015年6月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四条:“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国家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受理条件:
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后才能并经审批;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主管部门审计;4、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7、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申请材料:
1、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书原件一份;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原件一份;3、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原件一份;4、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原件一份;5、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原件一份;6、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原件一份;7、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原件一份。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受理 |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在本级办理范围内 | 0 | 对于申请不予以受理或予以受理 | 龚超 | 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科员 | 投资建设科 |
决定、办结 | 依法依规 | 0个工作日 | 发证 | 郑茜 | 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科长 | 投资建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