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城市精致化管理工作,以建设“精致城市·幸福威海”为目标,将城市精致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解决城市精致化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
(一)加强户外广告管理,保障市民头顶安全。一是创新开展户外广告安全检测。通过指导户外广告管理企业、责任人自主聘请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安全检测,解决了判断安全现状的专业问题,同时配合执法部门的定期督导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在全市率先构建了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会共治”新格局,增强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2021年,累计检测130处户外广告设施,均出具安全检测报告。二是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督导各镇街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未经审批私设户外广告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实施拆除,现已拆除117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
(二)城市容貌整治攻坚行动。开展城市容貌攻坚行动。制定了《环翠区城市容貌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牵头组织各镇街、各相关单位对全区容貌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累计排查整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岸滩垃圾、探头经营、占道经营等各类问题2193处,有效提升辖区容貌环境水平。
(三)设置季节性惠民摊点,让流动摊贩“安家”便民。为方便果农自产自销时令蔬果、解决流动摊贩沿街售卖问题,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原则,针对城乡结合部区域管理短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实地调研、科学选址,在全区设置季节性惠民摊点共计41处1020个摊位。同时,印制发放1万余份《致广大市民和临时摊点经营朋友的一封信》,详细告知经营注意事项及摊点经营位置,进一步引导果农规范经营。
(四)非建设类围挡整治工作。全区共计划整治非建设类围挡共计65处,2020年底前已完成整治28处,2021年计划整治的37处,现已完成整治33处,未完成整治4处,其中孙家疃街道1处(益海路与统一路交叉口南),温泉镇2处(温泉汤小区路西和路北、301国道与温泉大桥交叉路北),环翠楼街道1处(塔山中路八角楼南侧)。
(五)开展环山路S201环境综合整治。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环山路沿线环境整治的通知》,牵头组织相关镇街、部门开展排查整治,累计自查裸露土地、乱堆物料等各类问题43处,完成整治43处,整治率100%,开展实地督查,督办并整改新问题93处。
(六)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工作。2021年全区共有9类、18项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工作,其中投资建设类4项、执法监察类6项、环境综合整治8项,全部按计划完成。
(七)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创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管理模式,利用数字村居管理机制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工作化常态管控。城乡环卫数字村居平台已派遣案件24510余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9.58%以上,下发核实漏采通知16次、补采197处、扣罚3940元。开展实地督导下发通知99次(对桥头镇18次)整改问题634处、完成市级年度城乡环卫一体化通报反馈问题(119个)、完成精致城市攻坚突破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问题(93个)、区作风大改进工作专班办公室督导反馈问题(68个)、完成宝石山片区观摩路线综合整治18个问题,共932个。
(八)环保督察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专班。为做好省级环保督察案件办理,成立了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案件处置工作专班,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协调调度,分管领导深入一线进行业务指导,全力打好环保督察攻坚战。二是履职尽责,依法整治。第一时间对涉及我局的案件现场核实,委托专业机构对省级环保交办件中涉及油烟扰民问题的饭店进行检测45次,均符合排放标准。督导办理油烟扰民、环境容貌及违法建设等方面交办件72件。我局负责牵头销号54件交办件,目前已完成销号46 件。三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牵头制定印发《环翠区油烟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环翠区城市容貌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全面排查整治餐饮油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方面问题,着力开展城市人居环境。
(九)餐饮油烟整治工作。一是细化措施,制定方案。按照环翠区十大专项行动的安排,根据《威海市油烟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内容,我局制定印发了《环翠区油烟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细化了整治标准,明确了整治重点,对下一步整治工作提供政策指导。二是加强专业检测,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举报的油烟扰民问题,委托专业检测公司进行油烟排放检测,2021年累计进行检测181次,检测结果均达标排放。三是加强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指导各镇街执法中队对餐饮服务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共摸排餐饮服务企业1544家并建立台账。发现并整改未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油烟净化设备长期未清洗等问题139处。
(十)城市房屋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有序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牵头制定了《环翠区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沟通协调相关部门、镇街有序开展清查工作。二是加强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截止2021年6月26日,我区城市房屋清查工作第一阶段的摸排工作已完成,全区共计排查既有房屋建筑20064栋、建筑面积3044.8万平方米;排查在建房屋建筑502栋、建筑面积519.1万平方米。目前,已督导各镇街相关部门建立了问题台账,排查房屋违法建设、安全隐患问题共196起,已整改拆除169处,约10万平方米
(十一)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认真组织落实,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先后组织相关镇街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制定了《关于铁路沿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镇街落实。二是多措并举,全力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建立《问题清单》,通过日调度、不定期现场督导、召开双段长座谈会等方式,全力做好铁路沿线安全隐患防范工作,2021年1月-9月完成73处隐患问题整治。三是配合铁路部门协调温泉镇政府及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对我区两处公铁并行路段的防护设施签订公(道)铁并行防护设施安全管理协议和移交协议。
(十二)推进“三项制度”等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通过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开展“互联网+监管”行政检查工作。认领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并及时动态调整公开。按规定完成本年度执法证年审考试换证工作申办工作,完成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完善规范法律文书统一标准,推进中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音像记录合法性和科学使用,定期调度各镇街执法中队音像记录情况统计台账,顺利完成区司法局对《山东省音像设备配备管理办法》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现场检查。依法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做到“无审核不决定”,提出审核意见并做好案件的归档管理。
(十三)严格法制审核,推进我局执法案件依法完成。2021年目前共立案58件,现办结46件,作出罚款决定金额140600元,现收缴137700元,所有案件全部依法依规进行了法制审核。召开执法案件专题讨论会议2次。
(十四)积极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一线执法水平。为解决我局执法人员水平不足的工作短板,2021年加强了执法人员执法培训。按照制定的学习培训计划,现已完成3次年度执法业务培训,完成2次执法考试,全局执法人员和协管人员积极参与,有效提高了全局整体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十五)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工作。2021年截至目前行政复议案件2件,暂无结果。应对办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其中,山东莱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国家赔偿案、威海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行政撤销案在一审审理中;杨绍仁行政不作为案上诉后法院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隋旭明行政撤销案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秒迈房(威海)科技有限公司行政诉讼3起案件经审前和解,当事人撤诉。
(十六)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责任清单,并每月报送工作台账,完成2021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报告。制定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工作责任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定期报送以案释法案例,调度各执法中队“城管六进”普法宣传材料。完成2021年上半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每月报送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案件台账,完成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2篇。
(十七)做好便民服务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845件临时占道行政许可事项做好相关审核勘验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出具现场勘验表200余份。二是每周通过政务服务云平台,逐项整理汇总临时占道许可信息共计4500余条,推送至各镇街执法中队,提供周末节假日巡查检查参考,规范临时占道经营秩序。三是接受群众现场及电话咨询1600余人次,为群众答疑解惑,协调解决当事人面临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利企便民、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经济损失、规避违规失信行为等工作,为群众办实事60余件。四是坚持“补位”理念,积极主动做好服务管理工作:1.针对恒大广场开展工艺品展、振华商厦开展海尔商品展、温泉学校开展文艺汇演等活动,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并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安全检测、事故预防工作,杜绝影响容貌环境、噪声扰民等问题出现,帮助商家群众做好审批工作。2.针对事业单位考试情况,提前与审批服务局沟通,源头控制扰乱考场周边容貌环境秩序问题。3.针对大风等恶劣天气情况,提前介入,要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暂停受理充气城堡等许可事项,从审批源头消除安全事故隐患。4.参加各类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培训会4次,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区领导批示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梳理相关营商环境配套措施,细化任务清单,抓好工作落实。5.做好与区府办、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商务局、发改局、司法局、大数据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工作,按时上报“零基础”模版、各类方案、报表、复函等材料110余份。
(十八)做好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一是规范做好信用数据归集、联合奖惩落实、信用产品应用、政务诚信建设等工作,将产生的49条“双公示”信息及时归集至“环翠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将涉企信用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有信息做到100%全量不超时。二是制定我局《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细则》及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推进政务信用公开工作。三是对有关失信约束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并将失信约束措施台账、信用监测指标数据及证明材料报至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在《威海日报》发表我局为群众办实事信息一篇;接受记者采访,在“中国威海环翠”发表信息一篇,并被“今日头条”、齐鲁网、“闪电新闻”等媒体转发;上报信用体系建设信息3篇,被“信用威海”录用信息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