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展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稳步实施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形成了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目前,全区有幼儿园67处,其中公办园40处,普惠性民办园25处,普惠率达到98.25%。
一、多举措扶持高收费转普惠民办幼儿园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省、市、区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也明确提
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或者通过招标方式无偿委托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举办为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性质和用途。”我区强化政府统筹、镇街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责任部门职能,按照“属地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长效治理”的原则,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其中包括利用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的高收费民办幼儿园要全部转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对“转普”后的幼儿园,依据区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印发<环翠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予以多项扶持。一是收费标准执行政府指导价,不超过环翠区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150%。其中,省级示范园615元/生·月,省级一类园525元/生·月。二是按照每生每年810元的标准补助生均经费。三是对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按当年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9倍的10%补助非公办教师人员经费。四是根据实际配备人数补助30%安保人员费用。五是对当年创建省级示范、省级一类的幼儿园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六是享受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培训政策。全区每年学前专项培训经费30万元,民办幼儿园享受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培训政策,免费参训。民办园与公办园结对共建,依托园本、责任区、区级三级研训平台,开展资源共享、互学互助、共同发展。组织参加市教育局的园长和骨干教师等培训,组织参加市教育局的园长和骨干教师等培训,坚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训人数不少于培训总人数的30%。七是依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幼儿园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免缴物业服务费。”
二、全方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按规定配备教师。幼儿园按照教育部2013年印发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全区幼儿园现有教职工2383人,其中园长及专任教师1385人。《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专科及以上幼儿教师比例要达到80%以上。目前我区幼儿教师专科以上比例达到92%,本科以上比例为41%。29岁及以下比例为48%,30岁至50岁比例为50%。男园长及教师15人。2019年以来我区累计招聘备案制教师150名,2021年计划招聘100名,招聘备案制教师中在岗非编人员占40%,备案制教师的工资待遇与中小学教师同工同酬。2018年山东省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开发建设上线,包括七大版块,其中的机构管理版块中包含教职工管理,涉及全省公办、民办幼儿园教师基本信息,实现学前教育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2.开展多元化研训。全区制定幼儿园教师队伍培养培训三年规划,从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措施、培训保障等五方面做好区级顶层设计;幼儿园每年将生均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建立学分制度和信息化网络平台,从区级和园本两个层面为每位园长、教师、保育员建立继续教育学分认证,确保每位参训人员每年至少完成不少于72学分的培训;建立“1+9+x”三级教研培训网络,通过“线上+线下”双向链接,确保研训活动持续有效开展。全区以区域内“四名工程”为核心引擎,系统推进师德建设、师幼大阅读、名师名园长和保育员素养提升四大工程,主抓园长、副园长和骨干教师、保育员三支队伍。一是菜单式培训,根据岗位需求,对接高校和专业机构,定制培训方案;二是专题式培训,通过集中讲座、现场体验、高校代培、名园跟岗、观摩研讨、专家入园指导等多种形式,使培训更具专业性和系统性。普惠性民办园与公办园结对共建,依托园本、责任区、区级三级研训平台,开展资源共享、互学互助、共同发展。
3.提高幼师工资待遇。《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评估细则》明确提出:省级示范园、一类园、二类园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分别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 2 倍、2 倍、1.8 倍,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翠区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威环政字〔2018〕41号)中明确提出: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近年来公办幼儿园招聘在编教师,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包括民办幼儿园的优秀教师,对录取人员的工龄、教龄、职称方面的延续,均按规定执行。
三、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
教育部2017年4月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督导评估制度,开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5项一级指标、23项二级指标、53项三级指标、194个评估点,推动各地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监管,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我区由教体局学前科、综合服务科、财务科,联合区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成立区级督导小组,结合全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分工合作,在各幼儿园自查整改基础上,逐园督导,当场反馈督导结果,追踪问题解决情况,有效推进幼儿园办园水平进一步提高。近三年已完成覆盖全区幼儿园的一轮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2018年11月联合下发《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和《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评估细则》,建立健全幼儿园分类评估体系,包括5个A级指标、24个B级指标、63个C级指标。5个A级指标中,办园条件220分、行政管理150分、队伍建设150分、安全卫生220分、保育教育260分,用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幼儿园分类评估工作,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全区67处幼儿园中,省级十佳园1处,省级示范园36处,省级一类园22处,省级二类园8处。
2020年1月10日市教育局出台《威海市民办幼儿园年检评估细则》,包括5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及多个评估要点,主要用于年检依据。关于进一步细化“保育教育”内容,赋予更多权重,将向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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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