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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社会福利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1-10-22
  • 公开发布日期:2021-10-22
  • 发文字号:威环政办字〔2021〕20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环翠区民政局
图文解读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农村老年餐桌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威环政办字〔2021〕20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里口山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环翠区农村老年餐桌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环翠区农村老年餐桌建设指导意见


为不断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解决农村老年人“一餐热饭”问题,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现就加快农村老年餐桌建设制定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和发展适合村情的农村老年餐桌,建立“老人交一点、村里补一点、爱心人士帮一点、政府扶一点”的机制,持续满足农村老年人特别是特殊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就餐基本服务需求。计划到2024年覆盖全区100%的行政村。

二、重点任务

(一)保障组织实施。老年餐桌建设由所在镇(街)、村统一负责组织实施。以镇(街)为单位,统筹考虑所辖区域村情,原则上对农村老年人、持证残疾人就餐意愿强且确定就餐登记数量达到10人以上的,可以设置农村老年餐桌。

(二)科学选择运营模式。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因村制宜,积极探索和发展适合村情的村级自营型、集中配送型、村级辐射型等模式,避免村村冒烟,加重集体经济负担。村级自营型,由村集体主办,聘请村内闲置劳动力或委托专业服务组织运营。集中配送型,由村集体提供场地作为就餐点,与周边社区食堂、养老机构、餐饮公司等开展合作,实现集中送餐、配餐服务。村级辐射型,由镇街统筹考虑,选择规模较大、距离适中的村建设中心老年餐桌,辐射周边规模较小的村,提供送餐服务。考虑到时间、安全等问题,每个中心村辐射周边5个村左右为宜。从控制成本长远发展考虑,优先推广建设集中配送型、村级辐射型的老年餐桌模式。

(三)确定服务群体。老年餐桌面向村内老年人、持证残疾人开放。各村应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老人和持证残疾人就餐自愿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优惠政策和群体范围,原则上对村内持证残疾人和低保、高龄、失能、失智、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价格优惠,其他老年人根据年龄结构及餐桌运营能力,合理确定享受老年餐桌价格优惠的老年人,避免给村集体经济造成过重负担。

(四)明确场地要求。老年餐桌应选址在村内平坦区域,充分利用村内闲置场所或现有农村幸福院,用房符合结构安全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简单装修改造,配备必要的用餐基本设施和水、电、暖、气等设施设备,配备卫生间,选择适合老年人的桌椅。

(五)保障食品安全。为老年餐桌提供配送餐服务的社区食堂、养老机构或者专业服务组织,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具备配送餐所需的保温餐具、送餐车辆等设备,所配送食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村自营的老年餐桌,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餐饮登记证》并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开展经营活动。自营老年餐桌采购或者接受捐助的食品原料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工作,确保群众饮食安全。老年餐桌内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爱心人士均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六)外观标识统一。要按照区民政局的设计标准,规范装修老年餐桌门头牌匾,统一标识。

三、扶持政策

(一)投入运营的老年餐桌均可享受威海市级奖补政策,每处老年餐桌每年奖补1万元,连续补助3年。

(二)根据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各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对行政村村集体年收入50万元以下的老年餐桌,每处每年再给予1万元奖补,奖补资金由区级财政从“慈心一日捐”募集的非定项资金中预留、支出。

(三)依托农村幸福院建设的老年餐桌符合相关要求的,按照每处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省级创新差异化运营补助。

(四)农村老年餐桌符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完善社会福利场所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98号)相关规定的,其经营所需的水、电、暖、燃气执行居民价格。老年餐桌经营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向有关单位申请优惠。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各镇(街)负责对老年餐桌日常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进行监管。老年餐桌项目要进行财务独立,账单往来明细清楚,补助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各镇(街)负责扶持资金的申请、发放、使用监管,要加强绩效管理,每年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老年餐桌运营情况进行审计,对发现挪用或者存在骗取补助资金的,依法收回补助资金,停止其下一年度补助资金的发放,酌情奖补给其他运营效果良好的老年餐桌项目,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优惠政策宣传,扩大老年餐桌的影响力。要主动向村民和老人子女推广介绍,积极引导残疾人、老年人到农村老年餐桌就餐。

(三)发动社会参与辅助。各镇(街)及村应积极对接、引导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认领或冠名老年餐桌帮扶项目结对帮扶建设。各镇街要利用每年“慈心一日捐”活动,引导企业多向老年餐桌等方面定项捐赠。各村也要向内挖潜,积极推广“信用体系+志愿服务”模式,运用信用积分奖励机制引导村民参与为老服务。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倡导有关部门、单位对结对的经济薄弱村继续进行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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