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桥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桥头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威环桥政发〔2021〕4号
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桥头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桥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桥头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事故教训,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我镇决定开展为期半年(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结束)的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相关人 员全覆盖,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新提升,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创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首善之区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 把握原则
(一)坚持着眼长远、长短结合。统筹好当前和长远,既抓治标、又抓治本,既严防死守、又常态长效,通过排查整治,堵塞漏洞、消除盲区,健全完善管长远的体制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隐患即事故、铁腕治理。把隐患排查整治挺在事故前面,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单位自己查不出、经检查发现的隐患,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隐患,群众反映、举报属实的隐患,一律严肃处理,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坚持质疑保守、纵深防御。各村、企业要多重布控、齐抓共管、加强联动,以质疑保守的态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把自身作为风险防范的“最后一关”,没事当成有事、小事当成大事、简单事当成复杂事,扎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管工作,构建起全流程、多层级的安全保障网。
(四)坚持祛扶并举、主动服务。既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隐患整改,祛痫除病;又要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培养安全管理人才,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扶正固本,促进安全健康发展。
三、重点内容
各企业村居要全面参与、迅即行动、分类施策, 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建筑施工、危旧房屋改造、 海洋渔业、文化旅游、电力、学校(校车)、农业机械、水利、特种设备、铁路沿线、烟花爆竹、燃气、冶金工贸、医院、养老场所、宾馆、餐饮店、超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危险废物处理等各行业领域,以及森林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溺水等各方面,以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为主攻方向,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情形: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重大安全风险 “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是否按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是否无资质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建设、非法转包等行为。
(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有照抄照搬、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是否在各生产经营单元设立专(兼)职安全员,三百人以上的高危企业和千人以上的非高危企业,是否依法设置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三)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 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是否足额提取安全培训费用并专款专用;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是否及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
(五)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同行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 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六)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情况。道路运输企业是否按照标准建设使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两客一危”车辆是否规范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渔船是否安装并开启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装备,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是否规范设置投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
(七)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八)各行业领域结合实际确定的其他排查整治事项。
四、方式方法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从三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查即改。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 加强教育培训。所有村居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通过观看事故警示片、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全员警示教育,确保安 全知识、安全理念入脑入心、受到警醒。
2. 完善排查制度。各企业要建立并落实职工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隐患的职工参照发明创新、技术革新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奖励情况作为政府部门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
3. 狠抓问题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各单位要建立台账, 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经单位负责同志确认签字后,每半月上报镇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二)各相关部门集中检查、严格执法。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坚决守好自己的“责任田”。
1. 实施全面监管。各部门对每个单位都要明确安全生产主管 人员,决不能失管漏管。
2. 拓宽信息渠道。用好群众举报、内部举报等手段,建好信息化远程监控系统,确保查细查全。
3. 依法严厉惩处。坚持问题导向,排除各种干扰,敢于动真碰硬,形成有力震慑。对单位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依法从严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由镇政府统一领导,安监办具体实施。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抓好本行业本部门的检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要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核准,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重大隐患必须于4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检查标准或规范,检查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自查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是否到位。要坚决破除监管执法“宽松软”,加强精准执法检查, 对各类事故及事故发生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打到痛处、绝不姑息。
(三)强化社会共治。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 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浓厚氛围。 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 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要充分发挥工会、行业协会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任务分工
附件:
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任务分工
1.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梁国江同志负责,由镇安监办牵头组织实施,王兴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2. 道路交通及工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刘俊星同志负责, 由镇城建办牵头组织实施,朱红磊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3. 民爆物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丁青山同志负责,由镇派出所牵头组织实施,史志军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4. 建筑施工、危旧房屋改造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刘俊星同志负责,由镇城建办牵头组织实施,朱红磊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5. 海洋渔业和渔港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吕国新同志负责,由镇水利站牵头组织实施,鞠洪刚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6. 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宋双爱同志负责,由镇宣传办牵头组织实施,王彩霞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7. 电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刘俊星同志负责,由镇供电所牵头组织实施,宋昆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8. 学校(校车)和防溺水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宋双爱同志负责,刘华毅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9.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吕国新同志负责,由镇农机办牵头组织实施,邱伟峰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10. 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吕国新同志负责,由镇水利站牵头组织实施,鞠洪刚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11.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宋明同志负责,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组织实施,黄忠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12. 铁路沿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梁国江同志负责,由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牵头组织实施,崔军献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13. 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刘俊星同志负责,由镇城建办牵头组织实施,朱红磊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14. 冶金工贸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梁国江同志负责,由镇安监办牵头组织实施,王兴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15. 医院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朱洪喜同志负责,由镇卫生院牵头组织实施,孙华伟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16. 养老场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朱洪喜同志负责,由镇民政办牵头组织实施,鞠洪强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17.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丁青山同志负责,由派出所牵头组织实施,史志军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18. 危险废物处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宋明同志负责, 由镇环保办牵头组织实施,刘远波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19. 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梁国江同志负责, 由镇安监办牵头组织实施,王兴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20. 森林防火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夏永明同志负责,由镇防火中队牵头组织实施,刘昌进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21. 各村居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各村负责,由村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对本村区域内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农用三轮四轮车载客、面包车超员载人、农村危房、防火工作、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负主体责任。
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其主管部门制 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镇纪委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程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