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威环应急发〔2020〕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中毒事故,且多起为死亡3人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4月23日,湖北省随州市高新区湖北正大有限公司在组织对污水沟进行清淤作业时发生事故,3人死亡。5月1日,安徽芜湖市繁昌县经济开发区上海潜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进行污水管网维修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事故,3人死亡。5月6日,江苏宜兴金超公司在对安徽淮南市寿县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垃圾库外墙缝隙封堵外包作业过程中,3名作业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半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可防范一般有毒气体,但不能防范硫化氢等有毒气体)进入垃圾库内施工,发生中毒事故;2名营救人员也佩戴自吸过滤式半面罩进入垃圾库营救,不同程度中毒;共造成3名作业人员死亡、2名营救人员中毒事故。5月22日,河北清河县城区三羊西街穆井桥附近污水管道施工过程中,5人发生窒息,经抢救无效,3人死亡。5月30日,湖北省航道工程有限公司(国企)所属岳罗河劳务队(湖北海鑫达劳务有限公司)在安徽省灵璧县灵城镇实施倒虹吸井作业时,1名工人进入井内模板拆除施工时晕厥,2名工人自发下井抢救也发生晕厥,3人经抢救无效先后死亡。6月5日,河南郑州思念果岭悦温泉污水处理站一名工人清淤作业时出现意外,2名营人员抢救时也落入池内,3人均不幸身亡。事故频发,提醒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尤其夏季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切莫大意。分析事故造成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对有限空间作业危害性思想上认识不足,行动上风险辨识与管控不到位,作业审批与监管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安全操作程序;二是这些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没有得到贯彻执行;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作业、安全监管、应急指挥人员缺乏基本的急救常识和互救能力;四是应急救援处置不当,缺少个体防护器材和应急装备,暴露出这些单位平时缺乏应急演练,安全投入也不够;五是相关监督与管理部门、属地管理单位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环翠区范围内,市政施工、排水养护、污水处理、供水、燃气、热力、物业管理、供电、通讯等行业(领域)以及工贸企业大量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一旦放松管理,类似事故极易发生。为强化防范,现就全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思想重视、立即组织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举一反三,查找自身思想、行动上的不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度,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有限空间辨识,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强化监管,要对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单位、人员、尤其是外委单位作业人员,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使相关作业、监管、指挥人员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与急救常识,明确各自职责要求,要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全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二、落实责任、管控风险、保持常态化安全监管不放松
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以落实省政府331号令为契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有限空间现场作业自查自纠,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从严从重惩处。要结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其全面排查各类有限空间,将其列为导致中毒窒息、火灾爆炸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重要风险点,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进行安全风险分级,逐一登记建档,作为风险分级管控“一企一册”的重要内容,明确管控措施,进行风险公告警示,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控预防机制,从根本上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三、流程严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与装备配备环环到位
要督促作业单位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规定要求,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员工教育培训、个体防护、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操作流程、监护管理、应急指挥等基础工作。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充分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强化教育培训效果,重点培训有限空间安全基本知识、检测指标、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程序与管控、安全防护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等内容,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严格执法,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业整改闭环管理
要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进行执法检查,对“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两类重大隐患进行重点执法检查。要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一企一册”整改档案,确保重大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彻底消除隐患。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要在顶格处罚的基础上,予以通报、曝光,提高涉事单位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强大的执法威慑力,通过强力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请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将组织开展活动的资料归档备查。请各镇街安监办,于6月20日前,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单位档案报送至区应急局基础科。
附件: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单位档案
威海市环翠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
附件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单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