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新闻发布会

《环翠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6/01 09:17:51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主持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阮宝勇: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推进科技创新扶持意见”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区科技局局长黄松娟同志来到新闻发布会现场,向大家介绍《环翠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的修订情况和主要内容。

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有:大众日报、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晚报、大众网等省级媒体驻威记者朋友;威海日报、威海广播电视台、威海广播电台、威海晚报、环翠区融媒体中心、环翠政府网等市区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下面,我们请区科技局局长黄松娟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发布人 区科技局局长黄松娟: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构建良好的科技企业成长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加快创新型城区建设,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区科技局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对《关于修改<环翠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的决定》(威环科发〔2019〕1号)进行了修订。

下面,由我为大家介绍《环翠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的扶持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的修订情况和主要内容。

一、主要变化

本次修订涉及两部分内容。一是扶持对象,部分修改。二是扶持方向和标准,将原《环翠区关于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意见》合并至本部分,列为第四项: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条款新增3条、修改13条、删除7条。修改后,扶持类别由8项增加至9项,条款由24条增加至28条。预估2020年将兑现扶持资金2462.5万元,较2019年2424.3万元增加38.2万元,其中高新技术发展减少约160万元,其他方面共增加约200万元。主要变化如下:

(一)对扶持对象进行规范界定。明确扶持对象为:办理工商注册、在我区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专利列入环翠区统计的专利权人。

(二)新增3项扶持内容。一是对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通过省级审核认定的,按市级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补助。二是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孵化载体,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扶持,众创空间减半扶持。三是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称号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扶持。

(三)调整扶持条件及范围。一是提高扶持条件,为储备高企培育目标,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加“首次获得专利”的限制条件。二是缩小扶持范围,为提高区科技发展计划扶持项目质量,删除对威海市“千帆计划”企业的扶持内容。三是删除部分扶持项目,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及往年政策兑现效果,本次修订删除了对机器人首台(套)产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技术中心、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转移平台等项目的扶持。

二、主要内容

本《意见》的扶持方向和标准包括产学研合作、高新技术发展、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知识产权、大型仪器共享、科技发展计划、科技服务机构、重大科技专项9个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一)产学研合作。与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或引进国外技术的企业,最高扶持20万元。

(二)高新技术发展。一是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含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6项以上的,扶持5万元。二是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扶持20万元;重新通过认定的,扶持10万元。三是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转让方,扶持5万元。四是获得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最高扶持200万元。五是对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通过省级审核认定的,按市级补助标准给予企业1:1配套补助。

(三)创新平台。主要是对认定(备案)为各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专家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等创新平台的企业进行扶持,最高扶持100万元。

(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一是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扶持;对通过备案的,减半扶持。二是在孵企业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孵化载体最高5万元扶持。三是在孵企业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项目、科技计划项目的,每获批1家给予孵化载体最高15万元扶持。四是在孵企业在新三板、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每新挂牌1家给予孵化载体最高10万元扶持。五是企业毕业1年内,纳税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或被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范围的,每新增1家给予孵化载体2万元扶持。六是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扶持;众创空间减半扶持。

(五)知识产权。一是获授权国内、外发明专利,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同一单位最高扶持10万元。二是获得国家级、省级专利奖的,最高扶持10万元。三是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且符合相关专利要求的,给予2万元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通过电子商务、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最高扶持1万元。四是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称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中华老字号等称号的单位,最高扶持5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负担50%。五是主持或参与制定、修订标准及取得其他标准化工作成果的,同一单位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和区财政按照 1:1 比例分担。

(六)大型仪器共享。对中小微企业使用省、市科学仪器共享平台设备的给予补助,同一企业最高扶持25万元。

(七)科技发展计划。规模以上企业或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全区重点技术领域开展的科技创新项目,经评审单个项目最高扶持20万元。

(八)科技服务机构。一是代理我区发明专利成功授权或代理我区企业成功申报高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科技服务机构,最高扶持20万元。二是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称号的,最高扶持50万元。

(九)重大科技专项。能够突破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或为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重大公共创新平台,最高扶持500万元。

三、典型案例

1.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兑现扶持资金132.1万元,其中高新技术发展方面扶持94.7万元,产学研合作方面扶持18万元,创新平台方面扶持10万元,科技发展计划方面扶持9万元,知识产权方面扶持0.4万元。

2.威海化工机械有限公司:2019年兑现扶持资金56.4万元,其中创新平台方面扶持50万元,科技发展计划方面扶持6万元,知识产权方面扶持0.4万元。

……

为切实发挥好政策的引导作用,下一步,区科技局将通过政策宣讲会、上门解读等方式,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享受政策红利,着力集聚更多的创新资源,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助推新旧动能加速转换,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首善之区贡献科技力量。

谢谢大家!

主持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阮宝勇:

谢谢黄局长的介绍。

区科技局此次政策修订,将更有利于发挥财政科技资金杠杆作用,激励科研人员持续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发企业创新潜力,打造创新资源集聚洼地,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活力。希望各级媒体给予大力支持,在时段、版面、篇幅上作出重点安排。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也欢迎您将此文分享

如果您想让更多人的读到此文,也可以点击上方的分享。如果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