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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环翠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0-03-30
  • 公开发布日期:2020-03-30
  • 发文字号:威环应急发〔2020〕5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应急管理局

威海市环翠区应急管理局 威海市环翠区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印发《环翠区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环应急发〔2020〕5号


区应急管理局各科室、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我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能力,依据省政府、省森防指、市政府和区政府要求,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组织开展森林消防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现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威海市环翠区应急管理局

威海市环翠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3月30日


环翠区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省森防指和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加强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部署,依据区政府办公室《环翠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威环政办字〔2020〕9号),特制定全区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扑火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肃工作纪律,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好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各项任务,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二、任务目标

全区森林消防专职消防员计划招录50人,4月份计划招录30人,其余员额招录工作原则上于8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领导

按照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市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威应急发〔2020〕6号)和《环翠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威环政办字〔2020〕9号)要求,成立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区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招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区应急局设招录工作办公室,统筹全区招录工作。招录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动员、测试考核、纪检监督等工作组。

(一)区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英杰  区应急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林  雯  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江本海  区应急局党组成员、应急救援中心主任

成  员:丛  毅  区应急局火灾防治科科长

            张宝亮  区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

(二)区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招录工作办公室在招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招录具体工作,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动员、测试考核、纪检监督4个工作组。

主  任:江本海  区应急局党组成员、应急救援中心主任

副主任:丛  毅  区应急局火灾防治科科长

             张宝亮  区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

             鲁  琳  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

1.综合协调组。负责拟制工作实施方案,筹划部署招录工作任务,承办汇报请示事项,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材料,牵头协调内外关系、上下联络等事宜,组织现场咨询和现场复核。

组  长:丛  毅  区应急局火灾防治科科长

成  员:张琳琪  区消防救援大队文员

            李  磊  区应急局火灾防治科科员

2.宣传动员组。负责拟制前期招录宣传动员计划及后期公示等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动员,并通过互联网、报刊、电视等媒体发布消防员招录简章,开展舆情监控,及时预判引导,化解矛盾隐患。

组  长:鲁  琳  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林  洁  区消防救援大队文员

            秦茹敏  区应急局办公室科员

3.测试考核组。负责编制各项考核测试工作方案、明确考核程序及测试标准,组织开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及体检面试工作安排,负责测试场地合规性审核,并及时报送结果。

组  长:冯  强  区消防救援大队北山路消防救援站站长助理

成  员:任大炜  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

            李  磊  区应急局火灾防治科科员

4.纪检监督组。负责落实监督责任政治审核工作,加强对招录关键环节、敏感问题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组  长:鲁  琳  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江  山  区消防救援大队文员

            王洪光  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中队长

工作组可根据需要从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抽调人员参与相关工作。招录工作全程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

四、招录原则、方式、范围和条件

森林消防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区森林消防中队招录人员以威海市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为主。招录对象应具备《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选拔办法(试行)》所列基本条件:

(一)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 自愿加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五) 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 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部分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且精力充足的人员择优招录,年龄可适度放宽到45周岁,原则上不超过10%。从事森林灭火工作、灭火经验较强,具有A2证以上能熟练驾驶操作消防车和其它有助于灭火的技能等情况,经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可进行加分,原则上现从事森林灭火工作,每工作满1年在总分上加1分,工作不满6个月的加0.5分,工作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具有A2证以上能熟练驾驶操作消防车和具有无人机操作证件且能熟练操作的在总分上各加2分。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 宣传动员(即日起至4月3日)。市应急局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市级媒体统一发布招录宣传信息,区应急局会同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区级媒体统一发布招录宣传信息,通过本地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广泛发布招录公告、招录海报以及招录政策等信息。同时,设立咨询点、报名点,公布咨询、报名电话、发放宣传资料,营造浓厚氛围。

(二) 报名阶段(4月1日至15日)。招录对象根据报名意愿,采用现场报名、电话报名或邮件报名方式,在环翠区报名点报名。《威海市环翠区森林消防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威海市环翠区森林专职消防员报名点及联系方式》分别见附件1、附件2。

(三) 资格审查阶段(4月11日至4月18日)。资格审查采取资料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确定是否具备报名资格。区招录办公室负责区森林消防中队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招录对象根据报名意愿,携带相关资料到环翠区报名点进行资料现场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可在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必须是招录对象本人到报名点参见审查(家长及其他人不 得代替),本人不到场者,视为放弃考核测试资格。

2.需携带的材料:1寸免冠相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党组织关系证明;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未参加现场审核或现场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后续考核测试。

(四)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待定)。按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暂行)》(见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环翠区设置测试点,区招录办公室组织测试时,市招录办公室派人全程监督。

(五) 心理测试(时间待定,原则上与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同地点、同时间举行)。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判定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区招录办公室组织测试时,市招录办公室派人全程监督。

(六) 面试(时间待定)。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环翠区设置面试点。考题由市招录办公室统一制定,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以及报考动机、性格特征等。区招录办公室组织面试时,市招录办公室派人全程监督。

(七) 体检(时间待定)。在区招录办公室指定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区招录办公室和同级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工作强度风险高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八) 政治审核(时间待定)。由区招录办公室对招录对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并对招录对象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政治情况进行核查了解。

(九) 公示(时间待定)。区招录办公室按照招录计划和招录对象的个人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60% ,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和优先录用条件,以及年龄放宽人员比例,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招录计划未完成,可征求其他完成招录计划队伍富余适任招录对象的调剂意愿,予以调剂补充。

(十)录用(时间待定)。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招录对象录用前须填写《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入职培训。录用人员按要求参加集中培训、在岗培 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待遇标准

在全省森林专职消防员薪酬管理相关办法出台前,森林专职消防员薪资待遇参照市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工资、保险、伙食费、被装费)执行。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确保各项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

七、有关要求

(一) 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招录工作有序。做好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森林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要充分认识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步骤、有计划的推进。

(二) 严密组织实施,提高招录工作效率。此次招录为我区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后的首次招录,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合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媒介,发布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宣传片,力争使公开内容应知尽知,确保招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此次招录处于疫情期间,要超前预判招录过程存在的各类风险,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处置原则、程序和方法,责任具体到人,确保招录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三) 严明工作纪律,提升招录工作质量。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招录程序,遵守招录纪律,坚持标准从严、程序从严,确保招录的人员素质过硬,能够适应队伍建设发展需要。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附件:1.威海市环翠区森林消防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2.威海市环翠区森林专职消防员报名点及联系方式.docx

          3.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暂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