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威环政办字〔2020〕3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威政办字〔2020〕6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工作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全区普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全面普查、评估区划与成果应用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学习借鉴青岛市、日照市、滨州市等3市的12个县(市、区)普查试点经验和成果,结合我区实际,探索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普查组织实施方式,充分利用各部门、单位开展的各类普查(调查)和评估成果,结合普查任务及内容需求,开展数据资料清查与整理,为全面普查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面普查阶段。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普查阶段。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09号)中关于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的规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普查对象的清查、登记工作,摸清普查对象的数量、分布和规模,准确界定普查方式及填报单位;针对普查内容,采用实地访问、现场勘察、调查、推算估算等方法,完成主要灾害致灾、历史灾害致灾、承灾体、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灾害重点隐患等调查工作,汇总形成区级综合性调查成果;对调研成果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多元调查数据,为全面开展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奠定基础。
(三)评估区划与成果应用阶段。充分利用前期调查成果,建立不同灾种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单灾种的风险评估模型,开展全区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在单灾种风险评估与区划的基础上,通过对数据的梳理、标准化处理以及耦合、挖掘分析,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综合风险评估模型,开展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综合灾害防治区划工作,形成区级综合隐患评估、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对普查成果进行专题应用研究,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常态化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翠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全区普查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技术指导、培训宣传、普查调查、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评估等工作。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二)强化经费和人员保障。普查工作经费主要由区级财政负担,各镇、街道承担本级有关支出。要按照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防治相关领域现有资金的统筹整合,避免重复安排,严格绩效考核,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资金。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具体工作人员,配强工作力量;要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力量等专业技术力量作用,提升普查保障水平。
(三)强化资源共享。要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地震区划与安全性调查、重点防洪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地质灾害调查、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草地资源调查、全国气象灾害普查试点等专项调查和评估中涉及我区的有关成果,统筹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的专项涉灾调查成果,系统梳理本次普查产生的新数据资料,建立共享目录,实现相关数据资料的多部门共建共享,为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常态化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业务工作提供支撑。
(四)强化质量控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如实填报数据,确保数据完整、真实,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审核,统一向社会发布。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普查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通过新闻报道、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环翠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环翠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尹振山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崔志盛 区政府经济研究室主任
刘永胜 区财政局局长
梁英杰 区应急局局长
成 员:陈 颖 区发改局蓝色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
公佩宏 区教体局副局长
张展霞 区工信局副局长
郑雪峰 区民政局副局长
何昭中 区自然资源局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主任
殷 杰 区住建局副局长
王祖珉 区水利局副局长
李 鸣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焦 鹏 区海洋发展局副局长
林辰蔚 区文旅局副局长
姜书光 区卫健局党组副书记
王 林 区应急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孙丽波 区统计局副局长
姜新勇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庄 杰 区县乡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刘 健 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副队长
刘 杨 羊亭镇副镇长
门建华 竹岛街道副主任
王 康 张村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 冉 孙家疃街道副主任
毕诗武 鲸园街道副主任
陈 斌 温泉镇副镇长
卞晓晨 嵩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季恩辉 环翠楼街道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梁国江 桥头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王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