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有关要求,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对2020年12月1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清理部门不规范性文件1件,保留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现予以公布:
一、决定清理的部门不规范性文件:
清理文件名称:关于印发《2018-2020年威海市环翠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威环农字〔2018〕23号)
清理原因:按制作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性文件应该走规范性文件司法备案等流程,该文件经审查应该制作为规范性文件但没有经过司法备案等流程,为不规范性文件,应该清理,故决定自即日起废止该文件。
二、决定保留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1、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局关于印发《环翠区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威环农字〔2015〕43号)
2、关于印发《环翠区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威环农字〔2019〕19 号)
3、关于印发《关于鼓励扶持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威环农字〔2020〕16号)
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