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工作负担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老师们反映比较强烈的不合理负担入手,系统回答了为什么要减负、怎么来减负、重点减哪些负以及由谁来减负4个问题。区教体局根据《意见》要求,在充分领会委员提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区教体系统实际,重点从以下方面着手改善。
一、加大教师招聘力度,减轻教师课时量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中提出:不同学科每周最低课时量,小学一般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伴随着“大班额”问题日趋缓解、新招聘教师数量逐年增加,教师课时量可减小至规定最低课时量,为教师们营造良好、舒心工作环境。
二、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
加大对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支持力度,保证区教体局、局属部门以及学校建立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杜绝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现象,提升教育信息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教师少跑腿。
三、精简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区教体局严格把控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需商区教体局,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四、严把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核关口
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的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涉及中小学校的,由区教体局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不得将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