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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MB28581746/2020-30315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
  • 内容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成文日期:2020-12-1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6号代表《关于合理配套幼儿园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12/10 15:24:06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配套幼儿园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让孩子就近入园的重要举措。国家、省、市高度重视配套幼儿园的发展,先后下发系列政策和规定,规范配套幼儿园建设,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环翠区委、区政府强化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的配套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开展专项整治,强力推进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顶层设计,突出政策引领

2011年5月,市政府印发《威海市区城市居住小区配套公共

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威政发〔2011〕24号)明确了包括幼儿园在内的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权属界定、交付、监督管理等。

2011年11月,区政府印发《环翠区2011—2013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威环政办发〔2011〕28号),明确提出: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管理。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好幼儿园。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时规划设计,同时配套建设,同时交付使用。新规划建设的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开发建设单位建成后无偿交给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普惠性公办幼儿园。

2015年5月,区教育局等部门印发《环翠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威环教字〔2015〕31号),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认真落实市政府威政发〔2011〕24号《规定》。《规定》下发后建设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要移交当地政府,交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确保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改变用途。

2016年8月,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区教育局等6部门印发《威海市环翠区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见》(威环教字〔2016〕54号),从组织领导、规划管理、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移交管理、使用管理、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明确了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确保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居住区配套幼儿园。

2018年7月,区政府印发《环翠区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威环政字〔2018〕41 号),明确提出:制定2018—2020年环翠区幼儿园发展布局规划,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控制性规划和居住区规划。实施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提高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标准;实施“交钥匙”工程;开展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规划不足、应建未建、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进行全面整改。同时建立由区住建局牵头,区教育局、财政局、国资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开展专项整治,突出问题解决

自2018年下半年起,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通知要求和工作部署,环翠区强化政府统筹、镇街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区长亲自调度,分别成立区、镇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责任部门职能,按照“属地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长效治理”的原则,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积极开展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分类建档。各镇街会同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依据交地确认书,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认真排查,全面摸清底数,掌握真实情况。

二是“一园一案”,挂图作战。区政府制定《环翠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威环政办字〔2018〕70号),将纳入整治的配套幼儿园按照难易程度分解成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主体,“一园一案”,挂图作战,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

三是明确责任,加强调度。规划分局负责规划不到位的问题;对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的,由住建局牵头,会同属地镇街、自然资源局、规划分局等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加快推进工程施工验收、手续办理、产权确权与移交等工作,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住建局会同相关镇街约谈开发企业,将违反规划要求和建设条件、且不按时落实整改要求的开发企业,记入企业信用评价“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对使用不到位的,由教体局牵头,会同属地镇街,加快推进办园进度,与开发商达成办园意见。推行政策调度、会议调度、实地调度三线调度,压实镇街和部门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职能目标年度考核。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对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移交、使用情况分门别类,跟踪监管。建立治理专报制度,定期通报,强化督导调度。

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纳入专项整治幼儿园19处,已完成16处,未完成整治幼儿园3处,均为建设不到位,按照“完成时限尽量前移”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统筹、镇街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责任部门职能,按照“一园一案”“一园一包案领导”“一园一具体负责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强协调配合,确保2020年11月底整治任务“清零”。

三、打造专业化队伍,突出保教质量提升

我区高度重视幼儿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一是建立幼师动态补充机制。自2010年公开考录公办幼儿教师。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共招聘了66名优秀本科毕业生,充实到各公办幼儿园。2013—2014年,又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了33名有工作经验的事业编制幼儿教师。二是实行公办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结合我区公办幼儿园实际,参照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对全区公办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696名,2019年招聘教师50名,2020年招聘100名,按年度按比例逐年招聘配齐配足。三是多措并举大力提升幼师专业素质能力。每年设立学前专项培训经费30万元,制定《环翠区幼儿园队伍培养培训三年规划(2018—2020年)》,依级全区—责任区—园本三级研训平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培训方式,对园长、骨干教师、全体教师开展分层次、专题化、系列化的培训。着力推进阳光、书香、双优、优育四大工程,突出“全员与分层有机结合、三级平台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思路,开展分层精准培训。骨干园长的高端培训——针对骨干园长开展高端培训,开设园长讲堂,与专业培训机构联手,打造一批领军人物,成就一批特色名园。副园长和骨干教师提升培训——围绕五大领域教学,加大集体研训力度,开展区级教学共同体建设。保健人员的技能培训——针对保育人员开展技能培训,依托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等部门,定期开展专业培训,举办全区保育员现场技能大赛。全区教师队伍整体素

质持续提升,幼儿园办学质量和保教水平不断提高,区域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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