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经济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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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70119010000 | 实施编码 | 11371002MB286012784370119010000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18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其他组织 | 通办范围 | 全县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是 |
特别程序时限 | 30个工作日 | 特别程序种类 | 非延长审批(专家评审、技术审查)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市级、县级 | 权限划分 | 县级受理,县级审批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2工作日 (不含专家评审时间) |
是否收费 | 否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威海市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XXX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
本事项支持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59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批大厅50号综合受理窗口 信件咨询:丛祯 电话咨询:0631-5810819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0631-5810882 |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59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批大厅50号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窗口名称:威海市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批大厅50号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序号:50号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第二十二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必须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下放至设区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受理条件:
所申请的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报送程序符合规定,申请材料齐全完整,报告内容格式符合规范。
申请材料:
1、申请书,两份原件;2、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三份原件;3、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一份原件;4、容缺办理信用承诺书,一份原件;5、一次性补正告知书,一份原件。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受理 | 申报材料有效性及合规性 | 0.5个工作日 | 材料齐全后进入下一环节 | 魏千千^段亚娜 | 经济管理科^经济管理科 | 科员^科员 | 经济管理科^经济管理科 |
审批 | 申报内容的有效性及合规性 | 1个工作日 | 准予或不准予许可 | 王志武 | 经济管理科 | 主任 | 经济管理科 |
核发批准文件 | 无 | 0.5个工作日 | 制审批文件 | 丛祯 | 经济管理科 | 科室负责人 | 经济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