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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文化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0-01-07
  • 公开发布日期:2020-01-07
  • 发文字号:威环政办字〔2020〕2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商务局
文字解读
图文解读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环政办字〔2020〕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国际语言环境,加快城市国际化建设步伐,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城市国际化程度、完善国际语言环境为宗旨,以建立城市公共外语标识标准、创建国际语言服务体系、打造优良国际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环翠特色,建立组织领导、审查规范、社会参与机制,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城市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推动我区城市国际化战略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工作初见成效,道路交通、旅游、商业、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的公共外语标识基本规范;涉外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外语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在窗口服务行业和广大市民中推广使用英语、韩语等常见语种的翻译软件,实现通过手机终端与外国人直接交流,打造便捷、即时外语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2019年11月)。全面启动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工作,成立环翠区城市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开展需要翻译成外语的公示语征集工作,对重点区域、公共场所的现有外语标识开展自查工作;启动涉外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人员外语培训工作,并统一下载使用常见语种的手机翻译软件;鼓励市民学习外语并下载使用常见语种的手机翻译软件。

(二)推进实施(2019年12月—2020年8月)。进一步完善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工作机制;重点区域、涉外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规范工作基本完成;涉外部门和重点窗口服务行业的外语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人人能够熟练使用手机翻译软件,为外国人提供即时、准确的外语服务;市民学习外语氛围浓厚,越来越多的人能熟练使用手机翻译软件,为外国人提供即时、准确的外语服务。

(三)组织验收(2020年9月—12月)。对项目实施情况全面验收,重点检查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规范情况;积极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

四、工作任务    

(一)规范公共场所公示语外语标识。对公共服务场所、旅游景区(点)、文化场馆、商业设施、体育场馆、交通干线、高速公路、街道等重点公共场所和设施的外语标识,有步骤地开展自查和规范整改工作。组织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综合组、道路交通组、文化设施及旅游景区组、商业服务组、医疗卫生组、体育设施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组、工业企业组和科教组等9个组(工作组职责见附件2),建立工作计划,开展规范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县乡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二)开展涉外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人员外语培训。

在全区涉外部门及窗口服务行业开展学外语活动,全面提高涉外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外语服务水平;拓展外语培训研修渠道,逐步培养一批能够与外国人直接交流的公务员、企事业及其他专业人员;鼓励涉外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下载使用常见语种的手机翻译软件。(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安环翠分局)

将外语培训纳入公安民警培训计划,培养一定数量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民警,使其能基本适应涉外事件处置的工作需要。组织涉外部门民警并鼓励其他公安民警下载使用常见语种的手机翻译软件。(牵头单位:公安环翠分局)

(三)组建外语志愿者队伍。

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的方式,组建具备外语技能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伍,储备外语人才。通过集中培训、社会实践等方式,提高志愿者的综合素质和外语服务能力。积极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街道、窗口行业和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性外语培训活动,鼓励广大志愿者留心观察日常所见外语标识,发现问题后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鼓励市民下载使用常见语种的手机翻译软件。(牵头单位:团区委,区教育和体育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环翠区城市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区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县乡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公安环翠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协调沟通、建章立制工作,全面推进我区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各镇街积极组织做好本区域公共外语标识问题摸排、后续规范整改管理工作,以及其他有关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工作。

(二)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报上年工作情况,研究下步工作思路。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研究、协调、解决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三)建立健全规范制度。加强源头管控,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涉及公共外语标识、标牌的,由建设审批部门负责把关审核。公共外语标识日常维护和更新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四)加强巡查、反馈、督查。组织开展外语标识、标牌及外语咨询服务等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进行联合巡检,巡检情况及时反馈,并限期整改完善。团区委、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学校师生、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公共场所的外语标识开展巡查,并限期整改完善。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的作用,对我区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投入到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工作中来,在全区掀起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热潮。


附件:1.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工作组职责分工


附件1


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国际化语言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林  莅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夏伟清  区商务局局长

苑全栋  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主任

田大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李  鑫  团区委副书记

荣旭杰  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黄伟强  区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王大鹏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区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主任  

鲍京玉  区民政局副局长

延  红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经济开发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郝晓权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林辰蔚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姜书光  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副书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

裴树奎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于  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林荣强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姜  瑜  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区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戚建胜  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庄  杰  区县乡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彭  飞  区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党委副书记

李元方  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喜强  公安环翠分局副政委  

梁志丹  环翠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经济发展局局长 

刘  杨  羊亭镇政府副镇长

李俊莹  温泉镇党委委员、妇联主席、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陶  越  环翠楼街道办事处挂职干部

薛玉环  竹岛街道办事处挂职干部

孙惠岩  环翠北海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旅游产业推进局局长

高磊平  鲸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杜永欣  嵩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夏伟清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工作组职责分工


 1.综合组。制定工作计划,全面统筹公共外语标识自查及整改工作;做好全区规范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活动宣传工作。(牵头单位:区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道路交通组。建立交通运输系统需要翻译成外语的公示语目录;根据上级制定的《规范》对道路交通现有外语标识进行自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更换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牵头单位:区县乡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

3.文化设施及旅游景区组。建立文化设施及旅游景区需要翻译成外语的公示语目录;根据上级制定的《规范》对我区文化设施及旅游景区现有外语标识进行自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更换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4.商业服务组。建立商业服务设施需要翻译成外语的公示语目录;根据上级制定的《规范》对我区重点商业服务设施现有外语标识进行自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更换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牵头单位:区商务局、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

5.医疗卫生组。建立医疗卫生设施需要翻译成外语的公示语目录;根据上级制定的《规范》对我区医疗卫生设施现有外语标识进行自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更换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6.体育设施组。建立体育设施需要翻译成外语的公示语目录;根据上级制定的《规范》对我区体育设施现有外语标识进行自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更换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7.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组。建立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含环境卫生、园林绿地、燃气、物业、户外广告等)需要翻译成外语的公示语目录;根据上级制定的《规范》对我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现有外语标识进行自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更换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市政园林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

8.工业企业组。建立工业企业需要翻译成外语的公示语目录;根据上级制定的《规范》对我区工业企业现有外语标识进行自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更换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9.科教组。建立我区科研院所、学校需要翻译成外语的公示语目录;根据上级制定的《规范》对我区学校现有外语标识进行自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更换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