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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
  • 主题分类:林业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0-01-23
  • 公开发布日期:2020-01-23
  • 发文字号:威环自然资字〔2020〕9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

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环自然资字〔2020〕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6号)、威海市林业局《关于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威林发﹝2020﹞1号)、威海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和调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林发﹝2020﹞4号)的通知精神,为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保护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3日


威海市环翠区自然资源局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疫情形势和研究进展,结合林业行业特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将依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一、提高思想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省武汉市等地近期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力做好防控工作。1月20日,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开展疫源疫病监测和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增强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新型冠状病毒通过野生动物传播蔓延,切实维护好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各单位要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的源头管理,将林区划分为网格,明确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的范围、重点、野外巡查线路,一旦有不明原因死亡或其它不良症状的野生动物,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找到疫情地点,为有效控制疫情提供基础资料,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加强野生动物饲养场所的监管

各单位要加强对单位或个人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场所的监管。一是摸清养殖企业或个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养殖地点、责任人、联系方式、规模、是否办理驯养繁殖许可等事项;二是加强技术指导,督促饲养户对饲养场地周围环境及饲养所产生的垃圾进行严格消毒;三是一旦发现所饲养动物有不正常反应或症状,及时联系林业主管部门,不得私自处理。

四、加强执法检查

各单位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猎捕、买卖、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林业主管部门暂停发放《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二是严厉查处农村大集等市场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切断陆生野生动物疫病人为传播途径。三是加强巡查力度,发现沾鸟网、套兽扣、捕兽夹等狩猎工具要及时收缴。四是救助野生动物时注意做好防护措施,一律做隔离处理,并切实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五、强化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工作与“爱鸟周”和“野生动植物日”等活动有机结合,做好科普宣传工作。一是在陆生野生动物集中分布、人与陆生野生动物密切接触等高风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告知公众远离陆生野生动物,不捡拾、不接触死亡野生动物。二是利用农村大集、广播、微信等形式,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的意识,动员群众自觉抵制、检举、揭发违法行为。

六、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值守和疫情上报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一旦发生疫情,及时报告,妥善应对处置,将疫情造成的影响及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联系人:郭志强,手机:13506315193;姜滨,手机:15163122779。值班电话:5227321,522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