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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9 10:51:17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5.15新修订)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编制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制度建设及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5.15新修订)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成立了新一届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一是制定了《环翠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定期审查制度》以及《环翠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动态扩展机制制度》,从公众需要出发,对照“五公开”要求,对公开内容定期审查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转为主动公开,转为主动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拟文稿纸增加公开属性栏,在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环翠区农业农村局”上予以公开,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

三是根据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环翠区农业农村局在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年度计划)、区直部门预决算、行政权力、重点领域(年度重点任务信息公开、行政执法公示、信用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扶贫脱困)、业务动态、公开指南报告等方面所有可公开政府信息共420条。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威海市环翠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 年威海市环翠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威环政公组发〔2019〕3 号)要求的工作要点和《威海市环翠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部署的重点工作进行相关政策和信息的公开,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 2019 年全区重点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2019年发表文字政策解读2篇、 图文政策宣传解读1篇,媒体解读1篇。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发布《环翠区农村经管工作人员违反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意见征集1次。

三是提升解读回应实效,积极运用电视问政、媒体专访、政策问答、现场解答等方式,采用音频视频、客观数据、生动案例等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2019年8月14日,在山东广播电视台乡村广播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开办的“山东乡村振兴 ‘十百千’专栏”示范创建工程—美丽乡村及特色品牌农产品推介”专栏第二十三期(上),威海市环翠区分管领导带队做客直播间,以一问一答“在线问政”的形式,在线介绍了威海市环翠区打造精致化城乡统筹示范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电视直播后, 环翠区农业农村局又在媒体解读栏目转发了山东乡村广播微信公众号【“十百千”专栏】《威海市环翠区打造精致化城乡统筹示范区美丽乡村游》一文,进行了立体式、多方位的解读。

四是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年度计划、农村改革、行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产品认证、基地建设、农业动态、乡村振兴、精致城市建设、区级重要决策部署执行、督查整改落实情况、精准扶贫、人居环境整治以及农民关心的相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情况,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是强化助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围绕乡村振兴、精致城市建设、区级重要决策部署执行等重点领域年度重点任务信息公开,加大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精致城市建设、区级重要决策部署执行等重大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加强打好打赢环翠区农业农村局涉及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扶贫政策举措、项目、资金信息公开。

六是深化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动态调整并公开权责清单,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监管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环翠”网站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制度建设及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

2019年环翠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新一届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并在局综合科设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依法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制定了《环翠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定期审查制度》以及《环翠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动态扩展机制制度》,从公众需要出发,对照“五公开”要求,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审查确定。对于涉密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对公开内容定期审查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转为主动公开,转为主动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3、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

拟文稿纸增加公开属性栏,在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在“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环翠区农业农村局”上予以公开,以提高信息公开时效。

(五)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采取环翠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网上公开为主,环翠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农业动态简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积极发挥环翠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工作第一平台的作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所有可公开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2019年通过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公开政府信息420条。

我局高度重视与人民群众开展互动交流,通过问卷调查、短信平台、座谈等方式,注重听取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倾听百姓心声,接受社会监督,时刻把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做好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切实落实“三告知”制度,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 2019 年全区重点工作,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2019年发表文字政策解读2篇、 图文政策宣传解读1篇,媒体解读1篇。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发布《环翠区农村经管工作人员违反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意见征集1次。三是提升解读回应实效,积极运用电视问政、媒体专访、政策问答、现场解答等方式,采用音频视频、客观数据、生动案例等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2019年8月14日,在山东广播电视台乡村广播与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开办的“山东乡村振兴 ‘十百千’专栏”示范创建工程—美丽乡村及特色品牌农产品推介”专栏第二十三期(上),威海市环翠区分管领导带队做客直播间,以一问一答“在线问政”的形式,在线介绍了威海市环翠区打造精致化城乡统筹示范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电视直播后, 环翠区农业农村局又在媒体解读栏目转发了山东乡村广播微信公众号【“十百千”专栏】《威海市环翠区打造精致化城乡统筹示范区美丽乡村游》一文,进行了立体式、多方位的解读。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本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中,未发现有违反《条例》要求的情况,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举报,也无其他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6

 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0

 0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1

 0

 1

行政强制

 2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在政府公开考核中没有扣分项,得到满分100分的考核成绩,成绩来之不易,值得肯定,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共承办区级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1件,根据区政府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专题会议的要求,本单位对承办的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期办理及答复完毕,办理结果及时予以了公开,按期办结率、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2、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及时,通过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环翠区农业农村局窗口、科技下乡、发放明白纸、集中办培训班的方式进行了公开,保证信息第一时间被群众知晓。

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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