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扎实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环政办字〔2020〕4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扎实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扎实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两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最大限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降低火灾发生风险,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对辖区内的重点林区、重点目标的林缘、林下可燃物进行集中清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最大程度减轻森林防火工作压力。
二、清理标准和时限
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要根据林区的区位特点和周边人口分布情况分级展开。其中,棉花山区域(含鲸园街道、孙家疃街道全部林区),紧邻市中心,人口密集,健身场所及绿道多,可燃物清理要参照公园建设的标准进行;里口山区域(含竹岛街道全部林区,张村镇、羊亭镇、嵩山街道部分林区),辖区涵盖广福寺、仙姑顶等景区,旅游人员多且分布广,林下可燃物清理要参照景区建设的标准进行;其他区域,人口分布相对稀疏,林区纵深较大,林下可燃物清理可参照森林抚育的标准进行。
(一)集中性墓地:墓区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每年在春节、清明节、寒衣节节前分别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工作,确保节前一周枯枝落叶、杂草及其他可燃物全部清理到位;节后一周内对散乱香纸等杂物清理到位。
(二)林缘和道路两侧:社区、村区、厂区、景区、农家乐、采摘园原则上周边100米以内,重点林区主要道路原则上两侧各100米以内,防火通道原则上两侧各50米以内,每年的清明节、寒衣节前一个月为集中清理时段,分别开展一次集中清理工作,保持无枯枝落叶和杂草、无病死树木,节前一周清理到位。各镇(街道)可结合地形、地势、植被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安排,务实推进清理工作。
(三)其他林区:对林区内的枯死、病死树木要及时伐除,并在3日内将树木和枝桠清理下山。其中,枯死松木要按松材线虫病处置技术要求进行处理。
三、责任分工
(一)各镇(街道):每年度制定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计划,当年1月底前报区自然资源局备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主清理、服务外包等形式,推动清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对辖区内清理工作及时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保证清理进度和质量。
(二)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区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全区通报,清理情况列入年度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区财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对年度清理工作考核合格的镇(街道),根据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的补助资金。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强化合力。为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区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区财政局及各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进展调度、督促检查、材料汇总等具体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要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和发放明白纸等方式,切实提高群众防火意识,争取群众、志愿者参与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自觉清理村居耕地、果园、坟头等区域,结合实际打一场“人民战争”。
(三)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各镇(街道)要坚持可燃物不就地掩埋、不烧除的原则,在清理过程中最大程度保护林木,不得因为施工而毁坏现有树木。对于清理出的可燃物,区自然资源局要会同相关镇(街道)积极对接专业机构,妥善做好集中处理工作。同时,要对操作人员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因清理工作引发森林火灾和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