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环翠区一直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推进,信用信息归集覆盖面不断拓宽,信用体系建设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信用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信用+”工作成效日益凸显,诚信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短时间内实现了我区信用建设从零基础到可以满足一定应用的跨越。
一是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成效明显。建立了以“一网(信用环翠网站)、三库(企业法人数据库、非企业法人数据库、自然人数据库)、一平台(环翠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核心的环翠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开展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应用、核实等工作。目前,平台已累计归集企业、个人信用信息60余万条,覆盖6.6万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3.3 万常住人口。
二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框架日趋完善。建立了环翠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出台了《环翠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环翠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奖惩办法》2个政府规范性文件,信用数据归集、应用、联合奖惩措施“三张清单”,以及工作方案、行业信用制度等15个政策性文件,为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保障。
三是信用信息“威力”正逐渐显现。2017年起,我区在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税收、环境保护等12个领域开展三批次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工作,累计发布信用“红黑名单”3182条,并利用广播电视台及“信用环翠”等公共传媒,在表彰“红名单”的同时,对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同时,为我区20个行政管理部门安装联合奖惩应用系统,以桌面化的形式满足部门对联合奖惩对象进行核实和惩戒的需求。此外,还设立了信用查询窗口,鼓励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金扶持等行政管理事项前,查询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将查询结果作为行政管理服务的重要参考。目前,已累计为3500余个市场主体进行了信用核实、形成“办事先查信用”的工作格局。
俗话说,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成,国无信则衰。在陌生人社会,信用评价应该成为人们的第二身份。科学的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无疑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商业风险。从这方面来讲,信用信息归集的越全面则越客观,越能反映出一个人的综合信用状况。但对纳入的信用信息必须经过依法确认,否则就有“拉偏架”嫌疑,并可能侵犯公民的名誉权。
物业费收费难现在已经成了很多物业服务企业最头疼的事,越来越多的物业企业无计可施,只能选择起诉业主的方式解决。
2018年4月,国务院最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018年6月,山东省印发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建立物业服务收费信用管理体系。物业服务企业有超标准收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低于服务等级提供服务等行为的,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并给予相应惩戒;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有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等行为的,纳入其个人诚信记录。
威海市目前正在起草《威海市物业管理办法》,环翠区住建局已参与办法的征求意见和起草,建议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恶意欠缴物业费行为纳入征信黑名单,记入其个人信用记录。下一步,环翠区住建局将继续跟踪落实,待威海市文件出台后,严格参照执行。环翠区发改局也将进一步加强与区住建局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工作进度,并结合部门职能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