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党委、政府,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环翠区贫困人口即时发现即时帮扶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环翠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 10日
环翠区贫困人口即时发现即时帮扶实施细则(试行)
今明两年是脱贫攻坚全面完成的巩固提升期,为有效防止产生新的贫困,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按照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有关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要在咬定既定脱贫目标、狠抓政策措施落实、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基础上,完善即时发现、即时帮扶机制,现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收入水平和“两不愁三保障”为准绳,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适度保障,建立即时发现、即时帮扶机制,做到发现一个、帮扶一个,让扶贫帮扶政策覆盖惠及每一个贫困群众。
二、即时发现
在日常工作中,由各有关镇(街)组织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经常性进村入户,及时摸排符合市级贫困标准或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等出现重大困难的群体,采取“农户申请、民主评议、村级公示、镇级审核、区级比对备案”的方式,确定即时帮扶对象,并给予即时帮扶。各有关镇(街)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标准、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1.农户申请。按照认定标准,向初步判断符合条件的农户宣传具体政策,由农户自愿提交申请。
2.村级民主评议。由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提出申请农户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发言记录、评议结果等内容。根据评议结果,研究确定是否纳入。
3.村级公示、镇级审核、区级比对备案。将初定人选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报镇(街)党(工)委政府审核、研究、确认;无异议后,各有关镇(街)将名单报区扶贫办复审,由区扶贫办与公安、财政、人社、工商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把疑似问题反馈村级进行核实和民主评议,将确认无异议人员进行线下备案,建立帮扶台账。
三、即时帮扶
凡经过即时发现程序认定的帮扶户,要给予针对性帮扶措施,解决其具体家庭困难。对困难突出、致贫返贫风险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政策给予系统帮扶。
四、其他要求
年末动态调整时,将仍然符合市定标准的即时帮扶户按照识别程序认定为建档立卡市标贫困户,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系统中,第二年进行系统性帮扶;若年底返贫致贫风险消除、已不符合识别标准的,要备有详细的说明材料,由户主签字、镇村盖章,并报送区扶贫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