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关于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威残联〔2017〕54号)。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补贴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区政府(管委)按照最低缴费标准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
(三)办理流程:区残联于每年1月底前将符合补助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名单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当年新增人员名单按月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核定,将符合条件需要代缴保险费人员名单反馈财政和残联部门。
财政部门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数据和相关情况拨付政府补助资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将政府补助资金落实到重度残疾人个人账户。
(四)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环翠区残联就业部电话:5308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