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民政系统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威环民字〔2019〕16号
为进一步优化基层营商环境,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区民政系统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秩序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自2019年5月至2020年底,利用一年半的时间在全区民政系统内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秩序专项整治,通过严厉打击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挠施工等各类干扰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规及违法犯罪行为,深挖彻查破坏工程项目建设秩序的黑恶势力,全面提升全区上下对企业、项目建设的支持、保障和服务水平,为攻坚突破八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村居组织、单位和个人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挠施工等行为。具体表现为:
(一)违反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定,采取恐吓威胁、恶意投诉、串标围标等方式强揽工程项目;
(二)采取恐吓威胁、逞强斗狠、寻衅滋事等各种胁迫方式,或以工程项目和企业所在地为由,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承揽或强行肢解分包工程,强行推荐设计、施工、监理队伍;
(三)强迫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接受劳务施工、渣土运输、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等服务;
(四)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途经路段私自设置卡口、地磅点等,强收“管理费”“保护费”“资源费”等;
(五)巧立名目,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辖区企业拉赞助、搞摊派、索要财物等;
(六)采取哄抬价格、强买强卖等方式,向工程项目提供建筑工程材料和绿化苗木等;
(七)组织、煽动、蛊惑、默许相关人员采取聚集闹事、非访闹访、越级上访、静坐示威、破道断路、堵门等方式阻挠施工;
(八)侵占、挪用、盗窃、哄抢、破坏、围堵工程物资及建筑材料、施工设备,以各种方式阻挠合法建筑材料、施工设备进场;
(九)围攻、殴打、扣押工程项目施工和管理人员等;
(十)强行对工程项目和辖区企业进行断水、断电,影响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和企业正常经营。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区级整治方案制定好本行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各单位、科室责任人,落实职责分工。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整体组织协调和线索梳理、上报等工作;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科负责对我区范围内拟建和在建的养老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登记造册。对养老项目招投标、工程发包分包、施工以及企业运营等各环节扰乱项目建设秩序的问题和线索进行摸排,对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基层政权和社会治理科负责全区村(居)干部涉嫌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挠施工等违规违纪行为线索进行摸排;办公室和殡仪馆负责对全区殡葬领域的建设项目进行摸排。
(二)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整治重点,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相关单位、科室要组织专人在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及周边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要通过本行业QQ群、微信群、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对违法行为积极检举举报。
(三)集中摸排,及时上报线索。自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相关单位、科室要结合本次整治重点,对本行业领域内拟建和在建工程项目涉黑涉恶线索进行一次集中全面摸排。要通过信访举报、政务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广泛收集梳理相关问题和线索。集中摸排结束后,各单位、科室要继续开展滚动式摸排,实时掌握本行业范围内工程项目建设最新情况,及时报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情况和线索随有随报。各单位、科室要对自行摸排和群众举报的各类扰乱工程项目建设秩序的问题和线索,逐一梳理分析,认真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问题和线索要及时报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区扫黑办处理。根据全区统一要求,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持续强化宣传引导、摸底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及时通报曝光依法打击扰乱工程项目建设秩序的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各单位、科室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有效防范和杜绝各类扰乱工程项目建设秩序的问题发生,持续维护好工程项目建设良好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作为建设“精致城市·幸福威海”首善之区、优化基层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各单位、科室要明确责任分工,周密安排部署,迅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单位、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确保管辖的行业领域内问题隐患摸排到位、整治到位;要加强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整体作战,形成专项整治的“拳头”力量。
(三)严格督导问责。专项整治期间,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将对相关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威海市环翠区民政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