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深化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环卫〔2019〕68号
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深化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深化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全区攻坚突破八项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化拓展综合监督提质增效年活动成果,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制机制,认真落实监督执法职责,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深化落实年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要求,以区委、区政府建设健康环翠、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引领,以“攻坚突破落实落地”为抓手,以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为重点,勇于担当,狠抓落实,掷地有声。不断提高综合监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努力为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推进职能资源整合,落实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1.扎实推进卫生监督网格化监管和协管服务。进一步明确区、镇(街)、村居三级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指导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配齐配强专(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明确职责任务,落实保障措施,夯实综合监督工作网底。
2.整合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做好职能划转后的衔接,调整充实职业卫生执法人员,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完善职业健康监督档案,切实将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履行到位。
3.深入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规范化建设先进区、先进监督执法机构和“智慧卫监”品牌创建工作,提高综合监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
(二)深化改革创新,落实综合监管体制机制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2号)的具体要求,制定出台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具体意见。
2.组织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完善综合监管协调工作机制和督察机制,构建运转有效的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和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3.建立完善卫生健康信用管理体系。根据市、区卫生健康系统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完善医疗行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细化将严重失信行为纳入联合惩戒的制度措施,探索建立联合惩戒制度。
4.建立综合监管督察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和指标体系,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规范督察内容、时间、频次和结果运用。
5.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探索研究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三)开展“卫监亮剑”行动,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为重点,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租借、转让、买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护士(含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医师违法违规执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术中加价”以及乡村医生开办诊所,村卫生室违规执业等行为。开展一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执法、医疗美容市场专项整治、口腔医疗机构种植技术规范整治、中医诊所防控违法违规行为等专项行动。
2.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无证行医、非医师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曝光违法违规案件。
3.以抗(抑)菌制剂和卫生用品为重点,开展消毒产品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规范消毒产品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卫生安全。
4.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医疗机构放射治疗专项监督检查,提高卫生风险防控水平与质量安全。
(四)改进方式方法,提升监管效能
1.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全面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提高完成率和完结率。
2.积极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职业病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3.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联络员管理,进一步增强机构依法执业自律性,切实落实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
4.建立学校卫生安全风险防控制度,与教育体育部门联合制定实施《学校卫生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学校卫生自查机制,积极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面提升学校卫生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5.深入推进“智慧卫监”建设,强化卫生监督业务系统、手持执法终端应用和信息报告管理,推广应用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提高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
(五)强化督察稽查,提升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2.加强综合监督和执法能力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利用参加市级培训班、开展模拟执法、外出学习、网络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监管队伍素质。
3.加强执法监督稽查,制定稽查计划,深入开展专项稽查和案卷抽查,推选一批执法办案能手和优秀执法案例,加强案卷质量控制,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三、时间安排
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结束。区卫生健康局制定综合监督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动员部署,启动各项重点工作。
(二)推进实施阶段,5-10月底。各项工作和整治活动可同步展开,也可接序进行、压茬进行,确保扎实推进,落实落地,务求实效。
(三)总结汇总阶段,11月中旬完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与综合监督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监督深化落实年活动是我区今年卫生健康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保障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有力举措。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持续加大办案力度。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依法查处,对案源流失的倒查责任,坚决防止有案不办、“以管代罚”。要公开查办、曝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对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刑事犯罪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检察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
(三)强化督导落实。坚持信息报告制度,工作动态、重大举措、重要进展和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典型案例等要及时上报,我局将择优推荐至市卫生健康委等官方网站发布。完善督查指导制度,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随机抽查与信息数据比对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督导评估。健全约谈通报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查整改不认真的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将要进行约谈。
(四)加强社会和舆论宣传。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普法教育和对深化落实年活动的宣传,普及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引导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健康意识、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充分发挥公共媒体和自媒体作用,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大力宣传先进事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组织媒体参与监督执法,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扩大卫生监督工作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满意度,树立环翠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