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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翠区关于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 《环翠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相关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4/29 10:51:00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主持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阮宝勇:

大家下午好!下面,请区商务局局长夏伟清同志发布商务服务业扶持政策和《环翠区关于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

发布人 区商务局局长 夏伟清:

商务服务业政策(于2017年出台,有效期至2019年底),今年做了一些修改。政策分为4个方面,即服务贸易、外贸新业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研讨会(论坛)。

主要修改了以下内容:

1.服务贸易方面,取消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扶持政策,扶持政策由原来的3条修改为2条。取消的原因是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都是由省、市科技部门进行认定的,且市级已有相关的扶持政策,区里不再重复补贴。

2.外贸新业态方面,取消了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园区的扶持政策,同时,增加了对跨境电商聚集区、跨境电商实训基地的扶持政策。原因是2018年中央下文要求不再评选此类示范基地和企业,2018年威海市扩大了新业态主体认定范围,区级政策相应做了调整。

3.市场开拓方面,政策条款没有变化,但认定过程中加大了对企业信用的审核力度,对近三年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如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产品、老赖等行为)不给予展会扶持,体现了区政府对企业信用的重视程度。

4.研讨会(论坛)方面,政策条款没有变化。

扶持政策详细内容,请参照PPT内容。 

以上是《环翠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商务服务业)相关情况,下面我介绍一下《环翠区关于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

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扶持意见的总体内容:

一、政策总体内容

扶持意见主要是对三大类总部企业,分七个方面进行扶持。

(一)扶持范围是符合环翠区产业发展方向,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在我区纳税并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企业(含6种类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企和央企及其区域总部、上市公司、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及省市级企业总部);第二类是总部企业在区内新设立的核心运营机构(包括投资中心、结算中心、营销中心、研发中心及其他职能机构);第三类是区内总部企业在区内搬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从事商业地产和住宅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不列入扶持范围。

(二)扶持政策分7个方面。①总部开办方面,对认定的总部企业和总部企业在区内新设立的核心运营机构,按当年实缴注册资本分3年给予奖励。②经营贡献方面,对认定的总部企业或总部企业在区内新设立的核心运营机构等,按区级地方贡献前3年给予奖励。③办公用房补贴方面,对自建或购买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按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租赁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前3年给予房租50%的补助。④供地政策方面,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满足企业用地需求。⑤高管人才政策方面,对认定的总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高管给于奖励。⑥引荐人及楼宇业主政策方面,引荐人按环翠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执行,楼宇业主按区级地方贡献15%奖励。⑦其他政策方面,符合扶持范围的企业可享受环翠区其他产业政策,对于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

二、政策主要变化

总部经济扶持意见于2018年出台,有效期至2020年底,今年进行了修改。相比2018年,今年的主要变化是降低了扶持门槛,加大了扶持力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扶持范围”删除“新引进 ”,增加“经认定”,延续原《意见》标准,2018年1月1日以来,经认定符合奖励条件的总部企业,均可享受政策扶持,扩大了扶持范围。

例:某公司2018年1月在我区注册,虽然2019年不属于新引进企业,但是根据新修改政策,已在市外设有多个分支机构,在我区纳税并汇缴企业所得税,则属于扶持范围中“省、市级企业总部”,可享受政策扶持。

2.对总部开办政策,降低了扶持门槛,新增两档扶持标准,扶持档次由五档增加到七档,由原来的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放宽到2000万元,增加当年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扶持档次,并相应给予100万元、200万元扶持。扶持资金自认定为总部企业年度起,分3年按比例兑现。

【政策内容:总部企业和总部企业在区内新设立的核心运营机构,当年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1亿元(含)至5亿元、5亿元(含)至10亿元、10亿元(含)至20亿元、20亿元(含)至30亿元、30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40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自认定为总部企业年度起,分3年按40%、30%、30%的比例兑现。】

例:某总部企业,2019年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需提供入资证明或验资报告),按照原政策,该公司无法享受扶持。按照2019年修改后政策,该公司自认定为总部企业年度起,可享受100万元扶持,分3年分别兑现40万元、30万元、30万元。 

3.对办公用房补贴政策,调整了扶持标准,与用房面积相关。①将自建或购买办公及营业用房的,补贴由“按购房合同价格10%,分3年按比例补助”修改为“按照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②将租赁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取消累计补助500万元上限,修改为按前三年每年给予“房租最高600元/平方米/年”的50%补助,鼓励引进大体量项目。

【政策内容:自建或购买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按照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及营业用房的,前3年每年给予房租(市场指导价)50%的补助,房租最高不超过600元/平方米/年。】

例:某总部企业,租赁1万平方米办公用房,房租700元/平方米/年(需提供租房合同及发票),按照原政策测算,前三年每年补助350万元,累计1050万元,但累计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三年共可享受补贴500万元。按照2019年修改后政策,房租最高不超过600元/平方米/年,前三年每年补助300万元,三年共可享受补贴900万元。

4.对楼宇业主政策,降低楼宇业主引进总部企业数量的门槛,将楼宇业主自主新引进总部企业由“3家(含)”修改为“2家(含)”;并提高区级地方贡献奖励比例,对符合条件的楼宇业主,按照区级地方贡献由“10%”提高为“15%”给予奖励。

【政策内容:鼓励楼宇业主引进总部企业。对于自主新引进2家(含)以上总部企业且总部企业利用楼宇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楼宇业主,按照区级地方贡献1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环翠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商务服务业)和《环翠区关于扶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相关情况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主持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阮宝勇:

谢谢夏局长的发布。

为企业、项目、人才提供优质的服务,是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环翠区的一贯优良传统。服务好现有企业做大做强,是最有说服力的投资环境。希望各级媒体给予大力支持,在时段、版面、篇幅上作出重点安排。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商务服务业、总部经济政策发布会.m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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