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优秀个体工商户” 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环市监字〔2019〕7号
各科室、所、直属局,稽查大队,各事业单位: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优秀个体工商户” 评选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优秀个体工商户”评选实施方案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优秀个体工商户” 评选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树典型、爱英模、学先进”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单位职能和职责分工,决定在全区个体工商户中开展 “优秀个体工商户” 评选,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切入点,在全区个体工商户范围内选树一批社会形象好,综合素质高,诚信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热心公益事业的“优秀个体工商户”,通过开展比诚信、比服务、比奉献、比热爱公益事业,达到共创诚信经营、实现共同发展的目的,为建设“精致城市•幸福威海”贡献力量。
二、部署发动
(一)会议部署(2月上旬)。拟定《 “优秀个体工商户” 评选实施方案》,局内部征求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对评选进行安排部署。
(二)成立机构(2月15日前)。成立以杨玉梅同志为组长,施润平、于家霞、栾晓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政工科、个私协和各市场监管所、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个私协,程秀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协调和调度。
(三)开展宣传(2月10-20日)。办公室、政工科、个私协要利用网络媒体和上报信息等方式,广泛宣传 “优秀个体工商户” 评选的意义,宣传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行业选树典型
1. 制定方案(2月上旬)。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扎实开展“树典型、爱英模、学先进”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 “优秀个体工商户” 评选实施方案,上报活动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2. 初步筛选(2月下旬)。将评选方案印发各市场监管所和食品药品监管所,通过广泛发动,认真筛选一批“优秀个体工商户”。
3. 征求意见(3月上旬)。就初选的“优秀个体工商户”名单征求信用管理科、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消费者协会等内部部门的意见,征求公安、信访、税务等有关部门意见。
4. 组织评选(3月中旬)。将初步人选的事迹在“环翠区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刊发、公示,组织行业代表、有关科室负责人等共同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初步候选人中确定正式候选人1-3名。
5. 集体研究(3月下旬)。将正式候选人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由市场监管局下发学习决定,在全区宣传推广。
6. 向上推荐(4月至长期)。积极向上级推荐评选出的“优秀个体工商户”。
四、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环翠区管辖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二)评选条件
1. 自觉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营信誉好,在个体工商户中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示范性。
2. 依法登记并从事个体经营三年以上,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
3. 坚持诚实守信原则,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形象好,综合素质高。
4. 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守法经营,获得服务对象好评。
5. 市级“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 优先考虑。
五、尊崇关爱
(一)政治上关爱。1. 建立班子成员“一对一”的分包联系制度,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工作、生活、家庭及经营等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2. 在入党、评选“诚信经营示范户”等方面优先考虑;3. 对生活困难的典型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发动机关干部及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进行关爱帮扶。
(二)工作上支持。1. 在营业执照年报方面享受专人提醒服务;2. 在经营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方面享受优先检验检测服务。
(三)物质上奖励。参照《山东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发放一次性资金。
(四)生活上关心。1. 原则上在春节前安排班子成员带队进行走访,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2. 发挥个私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协调联系美年大健康等单位每年对评选出的“优秀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六、学习宣传
(一)立体宣传(长期)。1. 利用本局的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评选出的“优秀个体工商户”,并积极向区、市级以上媒体推介其先进事迹;2. 利用党日活动和党员大会等开展宣传,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学习(4月份至长期)。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集中培训等形式,定期组织党员商户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通过比诚信、比服务、比奉献,比热爱公益事业,共创诚信经营、实现共同发展。
(三)积极实践(4月份至长期)。1. 全局工作人员和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要通过对先进典型精神的学习,自觉将学习先进典型凝聚的精神力量转化为推动工作强大动力;2. 扎实开展“学先进我行动”活动,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和个私协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积极投身到全区 “攻坚突破八项重点工作”和生产经营上来。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注重工作实效。各市场监管所、食品药品监管所在推荐典型过程中,要将政治标准摆在首位,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真正把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社会形象好、综合素质高,诚信守法经营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典型人物选出来,通过层层筛选,真正将符合条件的先进典型树起来。
(二)加强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各市场监管所、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将评选活动与学习典型结合起来,大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标准、活动步骤等,积极营造“树典型、爱英模、学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质量,按时报送推荐表。在评选活动中要认真填写《环翠区“优秀个体工商户”评选推荐表》,确保事迹材料要真实,务于3月12日前报个私协办公室,联系人,程秀玲,电话:5307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