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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_环境保护_其他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19-12-30
  • 公开发布日期:2019-12-30
  • 发文字号:威环行政执法字〔2019〕43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度威海市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威环行政执法字〔2019〕43号


根据《威海市环翠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威环办发〔2019〕13号)、《2019年度威海市环翠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威环事考委〔2019〕2号),为认真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原则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以促进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行、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目标,坚持依法监督、客观公正、社会参与、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指导,分类组织实施。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和外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范围

考核的范围是我局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已纳入区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的事业单位不重复考核。

本年度新设立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形成书面评价意见,不定考核等次。

未办理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参照主管部门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党的建设、履行职责、创新创优、基础管理、服务社会满意度等五部分指标组成,总分值为100分。

(一)党的建设指标(25分)

党的建设指标主要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和纪律建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的绩效。

1.政治建设(5分)。主要包括党组织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对党内政治生活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党员政治体检等工作情况。

2.思想建设(5分)。主要包括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对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测评等工作情况。

3.组织建设(5分)。主要包括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情况。

4.作风和纪律建设(5分)。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组织党员学习党规党纪、开展警示教育、进行德廉测试等工作情况。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5分)。主要包括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各类阵地管理等情况。

(二)履行职责指标(40分)

履行职责指标主要包括完成重点任务、履行主要职责、公益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绩效。

1.完成重点任务(15分)。主要包括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举办单位交办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履行主要职责(15分)。主要包括完成业务范围清单中的各项工作情况。

3.公益服务质量(10分)。主要包括提高公益服务质量和公益服务效率等工作情况。

(三)创新创优指标(10分)

创新创优指标主要包括科技创新、提质增效、争先进位等方面的绩效。

1.科技创新(4分)。主要包括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工作情况。

2.提质增效(4分)。主要包括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等工作情况。

3.争先进位(2分)。主要包括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区级的综合性工作表彰奖励等情况。

(四)基础管理指标(15分)

基础管理指标主要包括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的绩效。

1.组织人事管理(5分)。主要包括人员聘用、岗位管理、公开招聘、日常管理、人员培训、工资福利、职称评审等工作情况。

2.机构编制管理(5分)。主要包括机构管理、人员编制管理、法人登记监管、网上名称管理等工作情况。

3.预算绩效管理(5分)。主要包括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单位财务管理、纳税审计管理等工作情况。

(五)服务社会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社会满意度指标主要包括服务对象、主管部门和单位职工以及区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事考委”)成员单位、联席监管成员单位等方面评议的情况。

1.服务对象评议(2分)。主要包括服务对象评议事业单位在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2.主管部门和单位职工评议(2分)。主要包括主管部门和本单位职工评议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工作效能、作风建设、文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3.区事考委成员单位、联席监管成员单位评议(6分)。主要包括区事考委成员单位、事业单位联席监管成员单位评议事业单位在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组织

在区事考委领导下,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事业单位专业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局事考委),政工科承担日常工作。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

1.印发实施方案。局事考委印发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专业考核委员会。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事业单位专业考核委员会,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

(二)自查自评

各事业单位按照考核工作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填写《威海市环翠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自查自评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三)服务社会满意度评价

1.主管部门、单位职工评价。局机关干部、被考核单位职工采取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对事业单位职责履行、工作效能、作风建设、文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

2.服务对象评议。由主管部门采取问卷调查、填写评议票等方式,测评事业单位服务社会满意度。

(四)实地考核

2020年1月9日前,局事考委完成考核工作,2020年1月10日前,汇总考核成绩,撰写考核情况报告,报区事考办。

区事考办根据考核计划安排,抽调相关人员到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监督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19年度环翠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

          2.威海市环翠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自查自评表


威海市环翠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1


2019年度环翠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标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