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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19-12-25
  • 公开发布日期:2019-12-25
  • 发文字号:威环市监字〔2019〕49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环市监字〔2019〕49号


综合协调科、质监科、特监科、计量和产品流通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国家和省、市及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监管职责,决定自即日起到2020年5月底,在全区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济南齐鲁制药“4·15”重大事故教训,以综合整治为引领,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深入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事故防范措施、增强安全管理能力、提高安全治理水平。通过集中整治,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1. 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

2. 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山东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3. 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4. 三个不到位问题。预案管理不到位,没有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预案;应急演练不到位,没有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应急演练,现场抢救和逃生时混乱,扩大了事故伤亡;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一些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差,“三违”现象屡禁不止。

5. 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二)特种设备安全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企业未按要求编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电梯未落实管理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制定以及使用登记、维护保养、定期检验、人员培训、安全保护装置等相关规定;大型游乐设施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落实管理制度、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以及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日常维护保养检查等要求等问题;大型游乐设施等设施设备不达安全运营和使用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充装企业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未按要求检定校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运行、检修和日常巡检缺少记录等问题。

(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综合协调科、计量与流通科、质监科、信用监管、稽查大队等科室、单位,要按照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工作安排

集中整治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底结束。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把集中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抓落实、见成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25日前)

1. 制定《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对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作出部署。

2. 组织相关科室、所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11月22日全国暨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集中整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2月25日至5月中旬)

1. 以科所联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2. 结合区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三到位”工作的通知》(威环安发〔2019〕14号)和《山东省安全生产“三到位”执法检查清单》,并按照区政府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威环安发〔2019〕15号)和关于印发《环翠区岁末年初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威环安发〔2019〕16号)要求,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回头看”阶段(2020年5月下旬)

5月下旬,各相关科室、所要对开展集中整治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好集中整治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明确各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消除监管盲区。各相关科室、所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管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重大风险防得实、控得住、管得好。同时督导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落实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持续加强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全面排查隐患。对照整治重点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落实责任、措施、时限,抓紧整改到位。要完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全面参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相关科室、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形成有力倒逼。对一些屡查屡有的问题、反复发现的隐患,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治本举措,堵塞管理漏洞。

(四)严格执法检查。落实执法检查责任制,对检查发现或者职工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立案、不处罚,不作为、不监督整改的,对相关监管执法人员一律按失职查处;对于一罚了之,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按渎职论处。要公示执法处罚结果,并推送到“信用环翠”平台;对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的失信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特点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规律,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威海市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