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村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环张政发〔2019〕98号
各村(居)、各相关局办: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131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发〔2019〕9号)以及《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威环政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镇林长制工作顺利推进,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张村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
关于在张村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林长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的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面推行林长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责任制,建立镇、村(居)两级林长制体系,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开展林业增绿增质增效,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强化部门协同,整合各方力量,形成纵向齐抓、横向联动的聚合效应。
(三)坚持问题导向、因地施策。结合我镇自然条件与生态现状,对全镇森林资源分类保护、科学经营、规范管理,推进我镇森林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坚持依法治林、长效管护。依法治林管林,对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严肃查处、严肃打击、严肃追究,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林区秩序稳定、生态环境优美。
(五)坚持严格考核、问责追责。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考核目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严格兑现奖惩,强化社会监督,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主要目标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三防”(三保,即保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林地面积稳定、保林区秩序稳定;三增,即增森林蓄积量、增森林面积、增林业效益;三防,即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和湿地资源行为)目标。 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拓展造林绿化空间,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构筑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培育绿色文化,使植绿爱绿护绿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四、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居)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镇级设立总林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镇分管负责同志为副总林长。
村(居)参照镇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设立村(居)级林长和副林长。
(二)建立部门协作机制。镇级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度假区农业办公室,由2名在岗机关干部负责处理日常业务工作。建立林长制协作会议制度,镇级林长协作会议由总林长(党委书记或者镇长)负责召集,副总林长协助。村(居)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每个季度进行1次工作进展调度。重大事项,总林长、副总林长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三)工作职责。镇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对全镇各级林长制工作实施总督导。镇副总林长负责协助林长工作,牵头组织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镇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具体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负责拟定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以及林长制日常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安全
1.把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纳入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划定保护区域,落实保护措施。
2.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组织开展林地、湿地清理整治乱占滥用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林地、湿地保护管理。严格林地用途管控,加强征占用林地监管,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加强对临时使用林地的监督管理,严防林地林木非正常消耗。
3.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探索建立湿地生态、珍稀濒危树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古树名木保护等补偿制度。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林长制专项工作经费。
4.加大森林灾害防治力度,健全森林防灾减灾体系。以完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体系为抓手,以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火源管控、应急保障为支撑,提升全镇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以绩效承包为举措,在全镇范围内实施综合防治,进一步降低病死树率。
(二)加快国土绿化,建设绿色张村
1.组织实施森林资源和湿地等专项调查,实现常态化、动态化管理。
2.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以荒山生态绿化、水系生态绿化、绿色通道建设、镇村绿化美化和退耕还林还果建设为抓手,推进全镇绿化行动。
3.开展湿地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
(三)推进合理利用,提高森林质量
1.明确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完善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
2.全面推进森林抚育和退化林改造,实行培育、改造、更新等多措并举,积极推广优良乡土树种,促进森林生长和结构优化。
3.推进林业产业化,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展林果、种苗花卉、森林旅游康养等特色产业,实现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科技创新,提升科学管理
1.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2.建立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森林管护全覆盖无盲区,做到监督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
3.加强森林、湿地资源监测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效率和监测数据准确性。
(五)推进依法治林,严格执法监督
1.按照公益林管理办法,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全镇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落实保护措施。按照《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严格管护湿地资源,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2.强化日常监管手段,建立整体联动机制、办案配合机制、舆情引导机制、严格问责机制,快速发现和查处问题,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切实落实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的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党委、政府作为推进林长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镇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建立林长制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考核等制度,强化组织指导和监督,定期由林长、副林长牵头或委托有关负责人组织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
(二)保障经费,完善机制。建立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保障机制,积极落实林长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管护与发展经费,加大森林质量提升、护林员队伍建设及森林资源监测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使森林、湿地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加强林长制工作监督检查,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镇林长负责组织对村级林长进行绩效评价。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四)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建立林长制工作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设立林长制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资源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管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