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年度重点任务信息公开>乡村振兴>重要政策
  • 索引号:11371002MB2859126E/2019-32501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 内容分类:重要政策
  • 成文日期:2019-12-1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专项扶贫】威环扶贫组办字(2019)9号——威海市环翠区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时间:2019/12/17 16:41:27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市扶贫办、市财政局:

按照《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环翠区认真开展了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我区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扶贫办、财政局召开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扶贫办主任任组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通过数据核查、现场查验、资料汇总等方式,对全区2019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经自评,我区总得分为103分。

二、对照指标自评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

指标1.1-区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2018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为77.71万元,当年度我区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0人,人均扶贫专项资金2590元;2019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为80万元,当年度我区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30人,人均扶贫专项资金3478.26元,人均资金增幅34.3%。

指标1.2-区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与省、市级预算安排到区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比例:2019年省、市两级共下拨资金50.12万元,区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万元,与省、市两级拨付资金的比例达到159.62%。

指标1.3-区级预算资金分配的合理性、规范性:2019年6月19日,环翠区扶贫办与环翠区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威环扶贫组办发〔2019〕8号),并制定了《环翠区2019年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表》,能够按照中央、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合理、规范分配资金。

(二)资金拨付情况

指标2.资金拨付进度:2019年,省市两级共拨付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12万元,省第一批威财农整指〔2019〕2号拨付时间为2019年2月26日,我区拨付文件威环财农整指〔2019〕1号,拨付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省第二批威财农整指〔2019〕4号拨付时间为2019年6月3日,我区拨付文件为威环财农整指〔2019〕5号,拨付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市级资金威财预〔2019〕11号拨付时间为2019年2月26日,我区拨付文件为威环财预〔2019〕50号,拨付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2019年我区拨付资金均按照≤30日的要求进行拨付。

(三)资金监管情况

指标3.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

1.区级公开情况。

一是出台了有关各级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2015年12月制定了《威海市环翠区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办法》(威环扶贫字〔2015〕6号)。二是对资金分配结果进行公示。在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对2019年度各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进行了公示。三是对区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进行公示公告。在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拟纳入环翠区2018年—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公示、《环翠区2018年—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公告。四是对区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在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2019年扶贫资金拟实施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示》《2019年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告》。

2.村级公开情况。

一是各相关村在村级公示栏里对项目库、项目计划、项目方案、实施情况、收益分配等进行了公示公告。二是开展贫困户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调查,贫困户有效样本政策知晓率达到99%以上,满意度达到99%以上。

指标4.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执行:一是制度建设。2019年6月19日,环翠区扶贫办与环翠区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威环扶贫组办发〔2019〕8号)。二是财政专项检查。2019年7月,环翠区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对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小额扶贫信贷贴息及风险补偿补助资金和非重点村扶贫产业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三是常规检查。2019年10月,环翠区扶贫办对羊亭镇、温泉镇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2019年环翠区未接到12317及其他渠道相关监督举报案件。

(四)资金使用成效

指标5.年度资金结转结余率:2019年度环翠区各级财政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为130.12万元(含省级资金4.12万元、市级资金46万元、区级资金80万元),财政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为0。

指标6.精准使用情况:2019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环翠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0.12万元,其中65万元为小额扶贫信贷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带动23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增收1000元,连续两年实现全覆盖;8.76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特惠保险购买,实现扶贫特惠保险全覆盖;0.12万元金辉助老资金用于帮助失独孤寡老人;1万元建档立卡工作经费用于区扶贫办扶贫工作经费;40万元产业补助资金全部用于我区非重点村扶贫产业项目建设,在实现产业扶贫带动增收全覆盖的基础上,带动36个非重点村、119名贫困群众人均增收500元以上;15.24万元用于给6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了“靓居工程”,进一步改善了贫困群众的人居环境。所有项目均已纳入《环翠区2018年—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的立项、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五)加减分指标

指标7.机制创新:一是创新涉农资金整合机制。环翠区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着力围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创新完善了“职能部门报需求、领导小组定任务、财政部门提建议、领导小组定资金”的整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试行)》,对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进行明确,细化工作要求,规范运作流程,确保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通过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仅解决了涉农资金分散、碎片化的问题,从根本上改变了涉农专项资金“小、散、乱”格局,且优化资金配置,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创新基层项目资金自我管理约束机制。为更好的发挥群众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积极性和监督作用,将扶贫资金监管关口前置,真正实现资金使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运行。环翠区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在各重点村成立了村级扶贫理事会,制定了《环翠区村级扶贫理事会章程》,理事会由村民代表会议评议产生,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由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贫困户代表构成。按照“自愿参与、义务服务、公平公正、有效监督”的原则。立足本村贫困发生实际,参与、服务、协调、监督本村扶贫工作。主要包括,执行精准扶贫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级扶贫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程序及理事会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村级研究精准扶贫的会议,参与产业项目的实施、验收、收益分配,参与贫困户收入的统计、核算、评估、认定,参与贫困户的纳入和退出工作;为贫困户提供政策解读、帮扶措施对接、合法权益保障;协调解决精准扶贫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反映和解决贫困户的合理诉求,妥善化解矛盾。


 

威海市环翠区扶贫办            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