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有关要求,环翠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保留规范性文件3件,现予以公布。
1.《环翠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威环政办发﹝2015﹞ 13号)
2.《威海市环翠区政府关于印发环翠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威环政字﹝2018﹞6号)
3.《环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翠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威环政字﹝20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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