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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20043611290/2019-11633
  • 发布单位:威海市环翠区统计局
  • 内容分类:抽查计划
  • 成文日期:2019-12-1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文号:

环翠区统计局2019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时间:2019/12/11 15:57:57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威海市统计局2019年度执法检查方案》要求,特制定全区统计执法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的

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要求,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现象,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观念,依法保障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顺利进行。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和有关单位:主要检查统计数据指标,包括工业总产值、贸易业零售额(销售额、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额、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建筑业总产值、服务业营业收入、劳动工资等。(具体指标由各专业结合实际确定)

1.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2.企业有效证件;

3.企业会计账目、纳税申报表;

4.企业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二)经济普查情况:

1.是否存在虚报、漏报、瞒报等问题;

2.拒报情况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3.是否存在虚假单位、僵尸企业等;

4.个体工商户是否编造数据;

5.是否存在代填代报、打捆上报、授意填报、指令性填报等问题。

三、执法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采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从3月份开始,到10月底结束,按照准备、自查自纠、区局抽查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下旬)

区统计局成立检查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区统计执法检查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6月底)

按照双随机要求,从“四上”企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并结合第四次经济普查,对入户填报数据质量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各镇街、各专业将执法检查中好的经验、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情况报法规科。

(三)区局抽查阶段(7月-9月底)

在各镇街、各专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区局从“四上”企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单位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强化领导。成立由局领导和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共同组成的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计执法检查的日常工作,加强领导,责任到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依法检查,确保实效。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门检查组,进行检查前学习培训,对抽中企业进行检查。检查组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和《威海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严格检查程序,采取查阅文件、资料、现场询问等多种检查手段,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办理,认真查处。在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要认真立案查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件,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加大惩戒力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依法依规进行公示曝光,以起到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

附件: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环翠区统计局

                             2019年4月1日


附件: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肖建国 局长

副组长:孙  玲  副局长  

        孙丽波 副局长

        梁仁春 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成  员:郑方圆 于喜龙 常文雪 夏翠翠 曹丽霞 刘艺洁 尉春杰 隋晓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及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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