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嵩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威环嵩办发〔2019〕54号
根据市慈善总会的统一部署,今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在嵩山街道开展以“携手慈善、共创和谐”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原则
依法组织、公开透明、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二、发动对象
街道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及其村(居)民;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捐赠形式
1.现金捐赠。直接以现金的方式参与慈善事业。倡导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
2.设立基金。通过设立企业认捐基金、企业(团体)冠名慈善基金、个人(家庭)冠名慈善基金等方式参与慈善事业。
3.定项捐赠。倡导企业和个人通过慈善总会确定的捐赠项目定项捐赠。
四、税收减免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威海市环翠区嵩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