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开展环翠区2019年度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复核换证工作的通知
威环卫〔2019〕149号
各相关医疗机构、区疾控中心:
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好狂犬病暴露处置工作,根据《山东省狂犬病暴露处置规范》(鲁卫疾控发〔2007〕4号)等文件要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将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复核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的范围
持有原环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发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资质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拟新成立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
二、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符合复核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原卫生部《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原卫生部《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山东省狂犬病暴露处置规范》中关于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设施设备、医护人员资质及执业管理等有关规定;
2、各相关医疗机构设置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须符合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颁布的《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中的设置标准;
3、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4、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发:
(1)设备、设施不符合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颁布的《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中的设置标准;
(2)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伤口处置工作人员不符合相关资质条件,未通过狂犬病暴露处置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3)根据《山东省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设置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年度考核后达不到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校审核请材料的。
三、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复核需提交的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复核报告和自查报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平面图1份(打印);
4、《预防接种门诊/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验收申报表》(附件1);
5、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外科)、护士执业证书及狂犬病暴露处置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审原件留复印件);
6、《预防接种门诊/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1份;
7、《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原件及电子版1份(附件3);
8、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管理制度(卫生宣传制度、登记报告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知情同意制度等);
9、相关设施、设备清单。
四、复核程序
1、资质即将到期或拟新成立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于11月26日-29日,到环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制科提交复核申请材料(见文件复核需提交材料目录)进行初审,环翠区疾控中心初审后报环翠区卫生健康局疾控科;
2、2019年12月起,环翠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专业人员按照《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山东省狂犬病暴露处置规范》山东省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考核验收标准(见附件4)的有关要求对复核范围内的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进行现场审核;
3、对符合要求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环翠区卫生健康局换发新证,证件有效期为3年,同时向社会公布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名称、位置、联系电话。
4、对未通过复核的机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的机构,将注销《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资质证》。
五、工作要求
1、充分认识规范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设置的重要性。狂犬病暴露处置是预防狂犬病、减少发病死亡的唯一经济有效的手段,对于减少狂犬病发生,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建设,以换证工作为契机,对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进行一次自查和整顿,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该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加强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建设和管理。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主要任务是对狂犬病暴露人员实施预防性治疗。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的要求,定期对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进行技术指导和考核,确保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的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3、切实做好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的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精心组织开展本单位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的申报审核工作,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环翠区卫生健康局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考核验收和复核换证工作。
联系人:环翠区卫生健康局陈华楠
环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方召阳
电话:5315206 5220693
附件:1.预防接种门诊/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验收申报表
2.预防接种门诊/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4.山东省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考核验收标准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