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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农业_林业_水利_其他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19-10-29
  • 公开发布日期:2019-10-29
  • 发文字号:威环农字〔2019〕11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威海市环翠区股份合作经济审计工作意见》(威环办发〔2018〕12号)贯彻落实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威环农字201911


区政府:

       2018年3月,《威海市环翠区股份合作经济审计工作意见》(威环办发201812号)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向各镇街转发了文件,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准确理解文件要求,实现了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现将文件贯彻落实中期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文件贯彻落实基本情况

(一)区级层面。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审计职责分工,一是每年3月底前根据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量、经济业务、财务收支等情况,按照重点审计单位数量不少于全区集体经济组织总数的1/3确定拟重点审计单位名单,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审计工作。2018年历时2个月,对张村镇、羊亭镇、温泉镇、嵩山街道、孙家疃街道、竹岛街道和鲸园街道7个镇街41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23个下属企业的2017年财务收支、合同管理、土地征用情况进行了审计;2019年将实现集体经济组织及下属企业审计全覆盖,目前已经完成了对鲸园街道、孙家疃街道的审计工作,正在对嵩山街道、温泉镇进行审计。二是负责镇街代管资金审计,2019年上半年对羊亭镇、温泉镇和嵩山街道代管的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进行了审计,主要审查资金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三资及财务托管情况,是否存在挤占、挪用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等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问题。

《审计工作意见》实施一年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审计既反映出全区面上普遍存在的问题,又查出了个别的、典型的违规违纪问题,为区委、区政府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审计监督等方面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镇街层面。各镇街积极贯彻落实《审计工作意见》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审计工作。一是各镇街按照规定每月对托管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日常财务审计、主要负责人离任交接审计;二是各镇街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并组织和督促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合同管理不规范。各镇街普遍存在租赁(承包)合同超过法定期限应签未签合同、合同履行不到位及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二)内控制度不健全。各集体经济组织均未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缺乏对自身及下属企业的监管,导致部分集体经济组织出现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等严重问题。

(三)镇街审计工作开展不到位。各镇街普遍没有按照《审计工作意见》要求开展集体土地补偿费审计、收益分配前集中审计、年终财务决算审计,由于镇街审计工作开展不到位,集体经济组织仍普遍存在合同管理不规范、福利费超支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集中整治不规范合同。根据《环翠区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环翠区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租赁)期限不规范合同集中整治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督促各镇街开展不规范合同整治工作,各镇街统筹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摸排不规范合同情况,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

       (二)加大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经济管理制度,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在《环翠区经济股份合作社财务与资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福利费开支;制定集体经济组织内控制度模板,由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下属企业经营行为加强监管。

       (三)镇街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各镇街应按照《审计工作意见》要求,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加强内部审计力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上级审计、巡察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报告。 

 

威海市环翠区农业农村局

201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