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张村镇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环张政发〔2019〕85号
各相关单位:
《张村镇养犬管理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8日
张村镇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根据市、区有关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确保我镇养犬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幸福威海和精致城市建设。按照“重点区域重点管理,放宽准入,强化规范管理”的思路,建立健全养犬管理各项机制和工作措施,逐步将我镇养犬管理工作纳入社会化、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
二、任务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社会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镇—村(社区)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宣传、领导、责任和措施“四到位”,促进养犬管理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养犬管理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养犬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止,养犬人文明养犬意识普遍提高,群众对养犬管理工作满意度显著提升。具体要做到“四个百分百”,即养犬入户宣传率达100%,犬只免疫率达100%,养犬登记办证率达100%,发现流浪犬的捕捉率达100%;“三个没有”,即重点管理区没有禁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一般管理区没有不拴养或圈养的大型犬、烈性犬;国家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室内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候车厅及除出租车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城市广场、城市公园、海水浴场的集中健身区、休闲娱乐区没有违法遛犬现象;“两个基本解决”,即遛犬不拴绳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犬随地便溺破坏环境卫生问题基本解决;“一个明显减少”,即犬伤人、犬扰民等问题明显减少。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
1.强化社会宣传。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网站等多种媒介,采取悬挂横幅、设置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电梯、户外)播放、发放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办法》的社会知晓度、群众支持度。各部门要积极动员干部职工、物业服务人员、文明养犬志愿者等参与养犬宣传工作。各单位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签订承诺书,带头宣传《办法》,带头落实各项文明养犬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重点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犬只经营、诊疗机构,城市公园、广场管理单位以及民间动物保护组织、社会团体,开展针对性宣传引导,打一场全方位、无死角的文明养犬人民战争,形成铺天盖地的舆论攻势,确保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组织集中宣传。开展“文明养犬集中宣传周”和文明养犬进村居、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场所等“五进”宣传活动,组织新闻媒体积极跟进,设立不文明养犬行为曝光台,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养犬行为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促进市民养成文明养犬习惯。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网站等平台,全面覆盖社区、公园、广场、海水浴场及商业区等重点区域,广泛宣传《办法》各项规定,深入宣传文明养犬的重要意义和违法养犬的严重后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3.后续持续宣传。定期举办文明养犬比赛、宠物选美大赛、犬只摄影大赛等活动,组织参加全市“十佳文明养犬社区”“二十佳文明养犬人”和“三十佳文明养犬优秀志愿者服务队”评比活动,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养犬人和公益服务组织等参与养犬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步在电视报刊等开设养犬管理专栏,对依法文明养犬行为给予表彰鼓励,对违法养犬行为予以曝光警示,通过正反两个方面,进一步扩大养犬管理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夯实宣传效果。
(二)强化源头管理。
1.加强犬只经营、诊疗机构管理。张村市场监管所要认真做好全镇犬只经营、诊疗机构的工商登记,对无证经营业户依法予以整治取缔,对合法申领营业执照业户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监督台账。张村兽医站要加强犬只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对从事犬的诊疗、寄养、美容、交易等经营活动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经营单位遵守《办法》有关规定,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2.加强犬只免疫、登记管理。张村派出所、双岛派出所、张村兽医站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烈性犬和大型犬的禁养目录,进一步健全完善狂犬病免疫、养犬登记制度,按照合理布局、方便居民的原则,采取在动物诊疗机构等定点单位实施信息登记、狂犬病免疫或者网上预约服务、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设立的犬只免疫网点、犬证办理点以及进社区服务办证时间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3.开展集中摸排行动。张村派出所、双岛派出所、张村兽医站要会同相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即日起对全镇养犬情况开展一次大摸排,力争在12月底前了解掌握犬只底数、免疫登记和违法饲养禁养犬情况。对未按规定期限登记或免疫的犬只要责令养犬人限期改正,依法处罚,并跟踪登记、免疫落实情况;对违法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要责令改正,顶格处罚,并给予曝光警示。
(三)加强区域整治。
1.强化属地管理。各村(居)委会要全面抓好本辖区养犬管理工作的部署实施,实行网格化管理,将任务分解到人,将管理服务范围延伸至每个社区、每条街巷、每家企业单位、每个公园广场,确保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2.加强社会参与。积极动员物业服务人员、网格长(员)、宠物诊所、干部职工及动物保护协会、爱犬人士等参与养犬管理工作,参加“文明养犬志愿者”活动。张村派出所、双岛派出所、度假区社会事业局、度假区规划建设局、张村镇执法中队、张村兽医站、张村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组织力量依照《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养犬管理工作。
3.开展专项整治。张村派出所、双岛派出所、度假区社会事业局、度假区规划建设局、张村镇执法中队、张村兽医站、张村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在办法实施后半年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联合执法队伍要指导、协调各村居开展专项行动,对重大疑难问题组织重点查、查重点,镇联合执法队伍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犬患”问题突出的居民小区、路段、公园、广场、海水浴场等区域,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对无证照或超范围经营的犬类经营场所进行查处,对犬只登记、免疫情况进行抽查,对遛犬不拴犬绳、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以及违法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行为进行纠正并作出相应处理,对流浪犬进行收容饲养,对发现的狂犬及时进行处置和无害化处理。
(四)加大执法力度。
1.明确执法责任。张村派出所、双岛派出所是我镇养犬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养犬管理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养犬登记,管理犬的收容和救助,查处破坏养犬管理秩序的行为;张村镇执法中队负责查处养犬妨害城市管理以及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张村兽医站负责犬的免疫、检疫、疫情控制以及狂犬认定、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查处未按规定为犬接种狂犬病疫苗、植入电子标签,从事犬的诊疗等经营活动,经营场所未设有独立出入口以及随意丢弃犬的尸体等违法行为;张村市场监管所负责查处无证照或犬类经营场所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2.严格规范执法。对查获的违法养犬、不按规定免疫以及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各执法部门要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新《办法》作出处理。对阻碍养犬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3.加强指导培训。相关执法部门要开展专题执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以案释法,做好风险评估教育,使基层执法人员迅速掌握执法流程,减少执法纠纷,确保执法行为规范严谨、公正文明。
四、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张村派出所、双岛边防派出所、张村执法中队、张村兽医站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度假区政工办、度假区党政办、度假区社会事业局、度假区经发局、度假区规划建设局、度假区农业办、度假区财审局、镇综治办、镇城管办、镇妇联、张村派出所、双岛边防派出所、张村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单位参加,统筹负责全镇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张村派出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深入贯彻实施《办法》,全面做好本辖区养犬管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张村派出所、双岛边防派出所负责牵头组织《办法》贯彻实施,推动建立健全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负责养犬登记,发放全市统一的犬牌养犬证;做好犬收容救助工作;捕捉流浪犬,查处无证养犬、遛犬不拴绳(链)等行为等。镇民政办负责登记管理符合条件的动物保护组织、社会团体,指导婚姻登记等场所开展依法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张村兽医站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监督管理,组织免疫网点对犬只进行预防接种、免疫登记,植入电子身份标识,发放犬只免疫证;负责监测犬类狂犬病疫情;负责犬只检疫等;受理、查处有关犬只免疫和检疫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宣传普及犬只饲养、疫病防治知识。度假区财审局负责将养犬管理工作经费纳入镇级财政预算,保障犬只管理、养犬宣传等工作需要。镇司法所负责加强对相关部门执法工作的指导。度假区社会事业局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接种和病人的诊治,以及人患狂犬病的监测等工作,宣传普及预防和控制人患狂犬病知识。度假区政工办要将文明养犬宣传纳入文明建设内容,指导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广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工作。镇妇联、镇团委要积极组织发动志愿者做好文明养犬宣传、违规劝导等工作。度假区社会事业局负责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办法》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养犬管理工作,督促养犬人自觉遵守养犬规定。张村执法中队负责查处携犬出户不即时清理犬粪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张村市场监管所负责犬只经营、诊疗机构的工商登记,以及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度假区政工办要做好各自领域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建立健全长效检查督导机制,适时开展督导检查,积极推动各项养犬管理措施有效落实。镇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全镇养犬管理工作进行督导专项检查;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推进工作不力、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跟踪调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总结、报送典型案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意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推广,有关情况及时向镇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