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山东省政府文件库>【文件库】部门文件
  • 发文机关:环翠区民政局
  • 主题分类:民政_扶贫_救灾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18-04-17
  • 公开发布日期:2018-04-17
  • 发文字号:威环民字〔2018〕34号
  • 所属单位:环翠区民政局

关于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5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威环民字〔2018〕34号


王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公益性公墓和纪念堂建设的意见》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就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我们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2017年,区政府印发了《威海市环翠区公益性公墓布局规划(2017-2037年)》的通知,该规划根据我区城市规划和殡葬事业改革发展的需要,整合了现有公墓设施资源,科学合理地确定全区公益性公墓设施布局和规模,涵盖了我区8个镇街,提出了改建升级、选址新建、整治提升、闭园搬迁四种引导方式。近期目标(2017年-2022年)主要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公益性公墓体系,2018年市区两级投资5000万元(我区投资1000万元)在嵩山街道金山公墓东侧修建骨灰堂一处,占地15亩,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预计年底主体封顶。加快镇(街)级公墓建设;保留型公墓进行生态、节地化改造,搬迁性公墓在镇(街)级公墓建好后先行闭园,然后逐步搬迁。新增安葬需求以镇(街)级公墓安置为主,村(居)级公墓作为补充。远期目标(2023年-2037年)逐步形成区、镇(街)两级公益性公墓体系;完善区、镇(街)级公墓建设,新增安葬需求全部在区、镇(街)级公墓安葬。保留的村(居)级公墓封存管理,不再新增,规划期末逐步搬迁。

二、倡导绿色殡葬理念,推行节地生态安葬。2016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节地生态安葬补助政策的通知》,对不留骨灰的每例补助1000元,骨灰撒海、树葬、花坛葬、壁葬每例补助800元,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按20%、80%给予补助。我区2012年印发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实行基本殡葬服务福利化的意见》,对以下人员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具有我区户籍且死亡后不享受丧葬费补助的居民;2.我区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环翠区籍儿童;3.市救助管理机构在我区范围内收容救助对象死亡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明身份的;4.驻区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5.我区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包括免除遗体运输费、遗体寄存及冷藏费、遗体火化费、骨灰盒、骨灰寄存费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共计784元。

三、坚持不懈,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区建立了移风易俗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环翠区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明确了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各部门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二是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下发了我区《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并指导制定了《移风易俗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范本》,确保依法依规办事。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实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主要利用宣传栏、文化广场、明白纸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今年清明节期间,我们在殡仪馆组织了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环翠电视台、公众微信进行了系列报道,积极倡导人们移风易俗,提倡生态安葬、节地安葬,鼓励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纪念堂存放骨灰、不保留骨灰等多种安葬方式。

相信在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下,我区的殡葬改革事业、移风易俗状况,尤其是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状况会逐步得到改善和提升。

联系人:郑雪峰         联系电话:13656309667


威海市环翠区民政局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