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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区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0 16:04:45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及上级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度我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通过威海市环翠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新闻媒体、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成立了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分工明确,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各个科室,责任到人,落实到人,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三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理度、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单位共主动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信息公开内容梳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公开指南、重点栏目、其他信息等九大类,公开了低保救济、扶贫帮困、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会组织、婚登收养、殡葬服务、救助管理以及财政预决算、人事任免、各项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等内容,并严格规范了工作程序,及时更新补充,定期进行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加强了与媒体的沟通协调,保证了信息发布高效顺畅。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民生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之一,2017年我局加大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以及防灾减灾等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完善主动公开机制,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通过多渠道及时公开,每月定期将城乡低保金发放情况、特困人员供养情况等救助信息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更新核定灾情情况。定期在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栏目发布随机抽查事项和行政执法流程图、清单等内容。在重大决策落实措施公开栏目中,每月发布2017年为民实事进展情况,每季度发布第十五次党对会、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事项进展情况,每季度发布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部署事项进展情况,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政府信息获取渠道。

五、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我局与威海市广播电视台合作,参与《行风热线》栏目,平均2-3月参加一次节目,共参加4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公众提出的有关民生问题答疑解惑。2017年,共收到人大提案5件,全部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信访接待、监督投诉、网站网民留言等安排专人负责,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200余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围绕我局的重点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的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民政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对《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2017年上半年社会救助情况暨遇困高考新生救助实施方案》等民生政策进行解读并公开,主要就政策出台的背景和过程、主要内容、“亮点”等情况进行解读,以增进群众对兜底民生保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六、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7年,我单位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我单位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印刷、邮寄等费用,原则上都予以减免。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7年,我单位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部分成绩,但是,存在的问题还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工作被动应付;工作中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需进一步拓宽。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创新思路,真抓实干,按照上级要求,改进不足,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培训,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有关检查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实行严格的把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每次公开都认真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建立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提高公开的质量、水平和时效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群众十分关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一项工作。我局将继续坚持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积极公布公开各类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单位名称:环翠区民政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1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1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二)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


(二)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4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林海涛审核人:徐青苗填报人:刘玮浩

联系电话:5223723                填报日期:201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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